博尔塔拉州精河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保险事业发展平稳。全年财产保险费收入849万元,赔款金额455万元。人寿保险费收入2160万元,支付各类给付金额321万元。 七、教育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职业中专在校学生2184人,比上年下降4.21%;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033人,比上年增长4.44%。基础教育不断加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所提高。普通初中在校学生5620人,比上年减少6.75%,小学在校学生11708人,下降2.92%。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6%,初中生适龄儿童入学率98.1%,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99.54%,小学毕业升学率100%,初中升高中升学率67%,重本上线率14.1%,高考录取率81%,幼儿园在园幼儿达2960人,同比增长25.58%。 八、文化、卫生 文化事业稳定发展,精河县地方有文物保护管理所1个,文化市场稽查大队1个,文化馆1个,新华书店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3.6万册。档案馆1个,乡镇文化站7个,村级文化室96个,社区文化室3个。调频广播台1座,无线电视录转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无线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0%,有线电视综合覆盖率67%,有线电视用户14500户。有电影放映单位1个,影剧院4个。为繁荣人民文化生活,2006年精河县第五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共举办演出82场。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精河县地方共有卫生机构13个,其中综合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6所,民营医院2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拥有病床位318张,卫生技术人员363人,全县医疗机构门诊人次157728人次,急诊7782人次,观察室收容人员374人次。乡村个体诊所64个,有医生和卫生员88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3091人,参合人数占总人数比重为79% 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精河县总人口为136792人(含兵团)。其中:地方人口109799人,农业人口74549人,占67.9%,非农业人口35250人,占32.1%。男性人口56480人,女性人口53319人。全县全年出生人口1441人,出生率为11.51‰,死亡人口234人,死亡率为1.87‰;全年净增人口1207人,自然增长率为9.64‰。 精河县地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776元,比上年增长13.44%。 精河县地方职工工资总额为17635.9万元,比上年增长13.6%;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11432元,比上年增长13%。 2006年精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05.15元/人。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10773.76元/人,城镇居民家庭总支出8160.04元/人。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有各类敬老院2个,床位200张。享受救助的孤、老、幼、残人数891人,其中:城镇601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49人。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精河县地方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6987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3人;共有4934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10063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工伤保险3623人,参加生育保险8050人。“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企事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城镇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居民中有7334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注:1、本公报为初步核算数,综合数据如有变动以年报数据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工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