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州精河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2011-03-31 博尔塔拉州精河县统计局

保险事业发展平稳。全年财产保险费收入628.8万元,赔款金额357.5万元。人寿保险费收入2372万元,支付各类给付金额201万元。

七、教育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职业中专在校学生2280人,比上年增长19.50%;普通高中在校学生2904人,比上年增长5.72%。基础教育不断加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所提高。普通初中在校学生6027人,比上年减少2.76%,小学在校学生12060人,下降2.8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65%,初中生适龄儿童入学率97.09%,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99.54%,小学毕业升学率100%,初中升高中升学率64.95%,重本上线率8.12%,一般本科上线率24.11%,幼儿园在园幼儿达2357人,同比增长17.97%。

八、文化、卫生

文化事业稳定发展,全县地方有文物保护管理所1个,文化市场稽查大队1个,文化馆1个,新华书店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3.4万册。档案馆1个,乡镇文化站7个,村级文化室96个。调频广播台1座,无线电视录转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无线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0%,有线电视综合覆盖率75%,有线电视用户12500户。有电影放映单位1个,影剧院4个。为繁荣人民文化生活,2005年精河县第五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共举办演出65场。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1个,其中综合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6所,卫生防疫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拥有病床位248张,卫生技术人员325人,全县医疗机构门诊人次129612人次,急诊6836人次,观察室收容人员325人次,有医疗点的村数58个,占总村数的100%,乡村个体诊所64个,有医生和卫生员88人。

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自然增长率略有下降。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34067人。其中:地方人口106797人,农业人口73093人,占68.44%,非农业人口33704人,占31.56%。男性人口55212人,女性人口51585人。全县全年出生人口1699人,出生率为15.92‰,死亡人口717人,死亡率为6.72‰;全年净增人口982人,自然增长率为9.2‰。

全县地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210元,比上年增长4.26%。

全县职工工资总额为15526.3万元,比上年增长7.86%;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10120元,比上年增长9.46%。

2005年精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38.73元/人。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9996.92元/人,城镇居民家庭总支出7813.55元/人。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有各类敬老院4个,床位80张。孤、老、幼、残人数601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71人。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县地方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6810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8人;共有4523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9720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企事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城镇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的居民中有7401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注:1、本公报为初步核算数,综合数据如有变动以年报数据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工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有“全县“两字的包括兵团,否则是地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