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3-23 武汉市统计局

年末高新技术企业523家,比上年增加90家;民营科技企业6408家,增加53家。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564.63亿元,增长24.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83.10亿元,增长24.2%。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970.00亿元,增长7.4%。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机构数8个,公共图书馆机构数2个。市属专业剧团全年新排上演剧目33台,比上年增加18台,获国家奖14个,获省级奖11个。图书馆藏书312万册,增加6.9万册。武汉出版社出版图书19类693种1085万册,出版报纸6.63亿份。拥有电视台5座,电视节目11套,电视综合覆盖率99.95%;广播电台5座,广播节目9套,广播综合覆盖率99.73%;全年制作电视节目262部,广播剧10部。

年末卫生事业机构2712个,比上年增加1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5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5个。卫生事业床位数48253张,增加192张。其中,医院病床40218张。卫生技术人员数60436人,增加398人。其中,医生24183人,护师、护士2401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3人,拥有医院病床4.85张。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350人/10万人,儿童免疫接种率95%。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99%。药品监督覆盖率及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8.5%和 91.0%。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及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和 88.9%。居民人均预期寿命78岁。

年末全市体育场馆120个,比上年增加4个。其中,体育馆11个,增加1个。市属优秀运动员人数135人,新增等级运动员280人。全市举办各类运动会16次,举办市级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91次。武汉地区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2枚世界级金牌,14枚国家级金牌。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836.73万人,增加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5.45万人,增加0.91万人。非农业人口541.28万人,增加0.2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59‰,其中,人口出生率9.39‰,人口死亡率7.80‰。人口净迁移率-3.19‰,计划生育率96.96%,下降0.97个百分点。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6.32元,比上年增长13.2%;人均消费支出14490.07元,增长14.0%。其中,食品支出5367.36元,增长5.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85平方米,增加0.97平方米。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7.6辆,电脑70.4台,空调器148.0台,移动电话176.4部。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294.81元,比上年增长15.8%。人均消费支出5630.98元,增长14.9%。其中,食品支出2329.34元,增长12.7%。人均居住面积48.77平方米,增加1.09平方米。每百户拥有摩托车53.3辆,彩色电视机134.0台,电冰箱86.1台,洗衣机73.4台,空调器64.7台。

年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09.58万人,比上年增长5.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339.60万人,增长9.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9.71万人,增长9.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1.36万人,增长17.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92.51万人,增长14.7%。城市居民享受低保人数20.42万人,减少3.14万人;全年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42亿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享受低保人数11.23万人,减少0.46万人;全年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769.47万元,增长30.5%。市属社会福利院15家,床位数6046个。

十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年末自来水厂21个,日供水能力428.50万吨。全年自来水平均每天实际供水量270.0万吨,比上年增长0.7%。中心城区自来水普及率100%;远城区自来水普及率85.0%,提高7.9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量353.63亿千瓦时,增长14.0%。其中,生产用电290.74亿千瓦时,增长14.7%;居民生活用电62.89亿千瓦时,增长10.8%。年末家庭燃气用户169万户,增加4.76万户。其中,管道气用户120万户。全年天然气供气总量65000万立方米,增长14.6%。其中,家庭用量15600万立方米,增长2.3%。城区气化率96.0%,提高0.8个百分点。

年末建成区面积50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16平方公里。全长91公里的三环线全线贯通,城市道路总长度2800公里,增长10.1%。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平方米,增加0.64平方米。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投入运营,2号线、3号线、4号线稳步推进,6号线、8号线部分站点提前开工。全市公交线路290条,营运公共汽(电)车6802辆,出租汽车13637辆。公园69个,公园绿地面积5773.14公顷,增加98.6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24平方米,增加0.0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48%,提高0.02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26.63%,提高0.15个百分点。

全年限期治理老污染源20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2.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提高8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83万吨,下降0.5%;二氧化硫排放量11.89万吨,下降1.0%;空气污染指数年平均值7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7.8%,全年空气污染好于二级天数284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4分贝。其中,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1分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9.62%,提高0.02个百分点。总规模200亿元的武汉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获国家批准。东西湖、青山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阳逻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依托区域主导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稳步推进,东沙湖连通、汉阳“六湖连通”工程进展顺利。二环以内燃煤锅炉改造全面完成。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定数以当年《武汉统计年鉴》为准。

2、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中心城区指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远城区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5、分区工业总产值中,开发区和行政区存在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