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安吉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3-23 湖州市安吉县统计局

据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05元,比上年增长12.1%。人均消费支出16585元,增长13.9%;恩格尔系数为32.0%;年末人均住房面积42平方米。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840元,增长13.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06元,增长10.8%;恩格尔系数38.8%;人均住宅面积62平方米。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1.94万人,比上年增加2.1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8.45万人,增加2.5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5.76万人,增加1.1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9.66万人,增加1.9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5.90万人,增加3.24万人;参加生活保障和生活补助制度的被征地农民2.08万人,增加0.31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449张,收养各类人员642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503人,集中供养率98.2%。全县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6548户,人数11395人,其中城镇1688人,农村9707人,发放低保保障金额2066.4万元,增长12.0%。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883.5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29万元。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21.5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31.3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5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5%。

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预计全县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1.8%,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率分别为1.1%和0.37%。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100%的监测断面达到Ⅱ、Ⅲ类水质,100%的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县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1%。全县已拥有12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市级生态乡镇、51个市级生态村,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42家、省级绿色企业5家、省级绿色饭店2家、省级绿色学校10所。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水平有关数据未注明的均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指年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贸易企业、年销售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贸易企业;

6、限额以上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