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余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3-20 赣州市大余县统计局

全县空气质量为一级,饮用水源水质为Ⅲ类,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率为100%,城镇噪声达标率100%。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为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总人口为公安部门统计数据,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按计划生育部门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