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诸暨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卫生工作循序渐进。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80 家,其中医院9家,卫生院、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5家;卫生机构床位数3043张,其中医院2627张;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585人,其中医生2384人,注册护士1873 人;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25张,每万人拥有医生22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主体工程已结顶,启动市中医院浣东分院建设,动工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等,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市27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建设标准,新增3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体育工作走在前列。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成功举办第四届全民健身节,参与群众达60多万人。被评为全国体育比赛优秀赛区、全国篮球优秀赛区,市政府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和浙江省群众体育先进集体。篮球馆建设工程全面启动。新创建省体育强镇7个,强镇数已达23个,省体育强镇拥有量居省内前列。年末全市拥有标准篮球场2232个,其中各行政村共有篮球场1580个(其中灯光球场755个),健身苑(点)1050处。全市篮球场数量居全国之首。 十一、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 城市建设效果明显。城东中心区块的纵一路、纵二路、东一路、东二路路基工程已全部完工;市民广场已全面开工建设;城市广场周边旧区拆建改造基本完成所涉企业房屋拆除工作;陶朱路延伸工程已实现主车道通车。列入2010年实施的14个老小区改造工程已顺利完成,全市31个老小区三年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共惠及住户17908户,居民5万余人。 生态文明水平持续提高。2010年,我市以实施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为总抓手,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细胞建设有新进展。创建国家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镇1个、省级绿色企业3家、绍兴环境友好企业4家、省级绿色学校3所、绍兴市级生态村12个、市级生态村15个。环境基础建设有新突破。店口、枫桥、牌头三个镇污水处理厂、白毛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膜处理工程建成投入试运行,山下湖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和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8万吨/天项目按进度推进,大大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环境污染整治有新成效。完成82家浆纱(丝)企业、20家电镀企业、70家洗车修理企业、58家轧(洗)砂和36家入网企业等环境污染整治。群众环境权益有新保障。深入实施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等四项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实施执法检查6532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03家,责令停止生产68家,受理环境信访597件,比去年同期的764件次减少167件次。 社会秩序更趋和谐。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年末共有调委会839家,其中行业性调委会6家;全年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27件,调处成功5405件,成功率达96.1%,防止“两转”案件112件、197人次,疏导群体性上访101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2件。各类案件和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明显遏制,刑事案件、交通和火灾事故发生数同比下降0.08%、3.2%和23.1%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实现控制有效。据市公安局人口年报统计,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06.96万人,比上年增加2829人,其中男性人口53.78万人,女性人口53.1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3%和49.7%;全市非农业人口16.58万人,农业人口90.38 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5.5%和84.5%。全市年平均人口为106.82万人。201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7.82‰、死亡率7.30 ‰,人口自然增长率0.52‰。全市计划生育率为97.2%。 居民生活得到明显提高。根据抽样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13元,增长12.6%,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49元,增长14.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498元,增长18.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15元,增长12.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7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9.6平方米,增长 1.0%。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57万人,比上年增加 2.5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9万人,比上年增加2.3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93万人,比上年增加1.2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91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女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31万人,比上年增加1.36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包括被征地农民)12.56万人,比上年增加1027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4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52倍,居全省县级市首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1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快推进,全市共有83.95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4%,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 303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9月起,我市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400和300元。年末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373人,其中城镇645人,农村13728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3308万元,其中城镇222万元,农村3086万元。全市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年达100%。年末全市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35个,床位4004张,在院人数1322人。全年共落实救灾资金169万元,医疗救助3412次,共计1018万元。全年优待优抚对象3347人,优待总金额5863万元。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达到全覆盖。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