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广播电视。年末,全州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台12座,调频转播发射台36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938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75.5%,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1.8%,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有线广播电视用户7.25万户,比上年增加0.94万户,传输网络干线2638公里,比上年增加769公里。 卫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67.85万农牧民,补助医疗费7000万元。产妇住院分娩率达67.6%。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防治,中医和藏羌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确保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年末全州有卫生机构41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50个,妇幼保健站14个,采供血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卫生监督所14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及在职培训机构各1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026张,卫生技术人员342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65人,注册护士826人。 体育。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全年各月不同形式、不同级别、不同系统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形神兼备。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覆盖全州13县,20个行政村,总投资76万元。在全省第十三届民族运动会、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以及第十一届运动会上共计获得金牌45枚、银牌28枚、铜牌35.5枚,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当年新增电脑型体育彩票销网点14个。全年电脑型体育彩票销售额1946万元,即开型体育彩票销售额1879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新建修复沼气池6800口,发放生物质炉6559套。编制《阿坝州生态州规划》,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6户省挂牌限期治污企业完成治理任务,空气、出境断面水质保持优良。全年淘汰落后产能14户,6户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完成投资2449万元。 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恢复、沙化治理等工程。全年造林面积1.33万公顷,森林面积存量204.5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4.2%。县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区24个,面积204.14万公顷,占全州幅员面积的24.2%。 安全生产。发生各类事故186起,死亡74人,受伤231人,经济损失507.5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5.5%,死亡人数下降2.6%,受伤人数下降20.5%,直接经济损失增长24.0%。全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56人,比去年下降0.13人。 十三、人口 年末,全州户籍人口总数898846人,其中男性459394人,女性439452人。农业人口697255人,非农业人口201591人。人口出生率9.25‰,人口死亡率3.99‰,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6‰。 十四、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939元,比上年增长14.1%,增速居全省第一。家庭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4521元,增长14.3%,经营净收入1689元,增长31.8%,财产性收入282元,增长35.4%,转移性收入1614元,增长4.0%。 ![]()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3741元,较上年增收675元,增长22.0%,增速居全省第二。其中,工资性收入977元,增长46.2%;家庭经营收入1984元,增长51.2%;财产性收入96元,增长68.1%;转移性收入684元,下降33.5%。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24.1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56万人。 ![]() 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7.44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活期储蓄存款余额61.63亿元,增长15.8%;定期储蓄存款余额35.81亿元,增长12.8%。 劳动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572人,比上年增加37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上年末下降0.2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0.0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8亿元。培训农民工1.29万人。其中省内农民工用工企业在岗培训0.58万人,品牌工程培训0.22万人,劳务扶贫工程培训0.10万人,财政扶贫资金劳务扶贫项目培训0.39万人。 社会保险。年末全州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6091人,比上年末减少1433人。其中参保职工41848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4243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194154人,增加5787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3945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0209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50069人,减少8943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54935人,增加3935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20015人,增加337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182015人。 注: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阿坝统计年鉴—2011》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居民消费价格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在马尔康、红原和茂县开展的居民消费价格抽样调查,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由三县基础数据推算而出。工业品价格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对全州辖区内规模以上26户工业企业调查计算得出的指数。 4.从2010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采用新的分组,即将经营单位所在地分组由“市”、“县”、“县以下”改为“城镇”、“乡村”。 5.2010年末户籍人口数为公安统计数,有关最终人口数和结构数据以拟于2011年上半年发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