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年末,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1.5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0.44万人,注册护士0.27万人。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医疗床位0.6万张。全市有乡镇卫生院86个,床位0.1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0.23万人。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均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有156.8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3.49%。全年共筹集合作医疗资金2.35亿元;已有81.25万人次参合农民从中受益,支付补偿资金为2.2亿元,占筹集资金总额的93.6%。孕产妇死亡率为21.13 /10万;婴儿死亡率为7.1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11%。 2010年,全市在省内17个项目的比赛中,共获得44枚金牌,银牌36枚、铜牌42枚。全市已建成公园广场45处,晨晚练站点达到260余处;建成市县级全民健身中心9处;省市级社区、街道、乡镇、行政村建成路径工程209条;四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728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已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45.6%。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00元,同比增长10%,人均消费支出12501元,同比增长4%,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8.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67元,同比增长20.3%。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17平方米,增加0.47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8.1平方米,增加4.4平方米。 图8 :2006—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 ![]() 2010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3万人,增长3.3%,其中参保职工为19.8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数达到86.7万人,增长8.8%,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7.2万人,增长28.3%;城镇居民为49.8万人,增长11.6%。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万人,增长2.2%。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9万人,增长13.7%。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5万人,增长12.6%。 2010年共有城市低保户3.59万户,城市低保人口6.42万人,占非农业人口7.8%,全年发放低保金14610.59万元;农村低保户6.07万户,农村低保人口10.14万人,占农业人口的4.9%,重点户占总户数的30%,全年发放低保金8926.1万元。城市低保月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30元和188.87元,农村低保年标准和季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200元和220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0年全市列入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1个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市区城市空气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 毫克/立方米,SO2(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16 毫克/立方米,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48天,远远超过292天的控制目标。2010年,松花江干流松林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值为5.4 毫克/升,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水体标准。辖区内市县级政府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在各时期均达到国家地表水(地下水)三类水体标准。 2010年,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全市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三类事故共发生430起,死亡83人,分别下降5.3%和2.4%。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伤亡事故7起,下降12.5%;死亡9人,上升12.5%。道路交通事故143起,死亡71人,分别下降3.4%和6.6%。发生火灾事故280起,下降6.4%,死亡3人。 说明: 1.本《公报》所使用的数据,均为年度统计快报提供的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中使用的部分指标数据,为市直相关部门提供的行业统计数据。 3.本《公报》中使用的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