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陇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数量稳定。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强化管理、落实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陇县人口出生率9.47‰,人口自然增长率4.58‰。年末陇县总户数75827户,比上年增长4.7%;总人口263077人,比上年增长1.5%;其中:农业人口233672人,占总人口88.8%。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3.47人。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陇县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6998元,比上年增加1491元,增长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95元,比上年增加2320元,增长18.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9079元,比上年增加1216元,增长15.5%。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70元,比上年增加771元,增长20.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52元,比上年增加1848元,增长73.8%。 十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形势稳定。到年底,陇县全社会从业人数达到16.03万人,其中农村从业人员13.96万人,城镇在岗职工人数0.97万人;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从业人员8.33万人,下降0.2%;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80万人,增长4.1%;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90万人,下降0.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8%,比上年降低0.62个百分点。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673个,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61个。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陇县有11073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增长4.6%;12150人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119610名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18006名60周岁以上老人领取养老金1376.95万元;有3306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比上年增长11.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859人,增长3.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838人,增长0.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加人数达到21.37万人,补助医疗费2600万元;为2.49万农民报销住院费和门诊费229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22315人。 十二、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 陇县森林面积172.4万亩,森林覆盖率50.3%;全年降水量787.6mm,平均气温11.4℃,最高气温36.0℃,最低气温零下12.6℃;年平均相对湿度48.0%,全年日照时数1753.2小时,年平均风速1.0m/s,最大风速5.7m/s。 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均下降。2010年陇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72吨标煤/万元,比上年降低5.01%。化学需氧量排放1446吨,削减率为53.1%;二氧化硫排放量912吨,增长39.1%;烟尘排放量191吨,增排23.7%;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与上年持平,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注:1、人口数和户数为公安部门年报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为计生部门年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绝对值和增长速度均为现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