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6-01 昌江县统计局

环境保护与建设总体保持良好。年末我县有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1个,环境监测人员13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9980公顷。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石碌河水质总体处于良好状态,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石碌水库水质符合作为饮用水水质Ⅲ标准;县城石碌镇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值达国家一类区(居民文教区)标准。

措施得力,节能减排彰显成效。完成华盛水泥余热发电项目,开工建设鸿启水泥余热发电项目。推广节能灯4.5万只。安装太阳能路灯133盏,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达10万平方米。采用节能新技术改造华盛水泥冷却塔3台,全县冷却塔节能技改推广现场会推广我县的经验。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改善了县城生活环境。完成昌江糖厂制糖废水末端治理工程。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工程进展顺利。拆除4条水泥立窑生产线和2座炼铁高炉。淘汰6家实心粘土砖项目。完成红林农场四队、五队和昌化镇、乌烈镇和七叉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有效减小了乡镇农村生活污水COD的排放。经核算,2010年,我县COD和SO2排放量分别为3994.44吨、1754.88吨,COD、 SO2排放量分别达到4000吨、2200吨的总量指标要求。

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范围内。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5起,同比上升10.5%;死亡18人,比省下达的指标少死亡5人,同比少死亡3人,同比下降18.2%;受伤85人,同比下降7.6%;直接经济损失456万元,同比增加220万。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9起,同比下降14.7%;死亡6人,与省下达指标少死亡1人,同比多死亡2人,同比上升50%;受伤23人,同比下降25.8%;直接经济损失226.8万元,同比增加103.8万元。铁路交通事故0起,死亡0人,比省下达指标少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46起,同比上升15%;死亡12人,比省下达指标少死亡3人,同比下降33.3%;受伤62人,同比上升1.6%;直接经济损失8.25万元,同比减少3.09万元。消防火灾20起,同比上升66.6%;直接经济损失220.95万元,同比增加119.21万元。较大事故0起,比省下达指标少发生1起,同比持平。此外,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炮竹、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农机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保持了零事故。

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坚持生态立县,把生态文明与人居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2010年县财政共投入文明生态村建设资金14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3529万元,完成12个村的创建和28个村的巩固完善工作,建成文明生态村宣传文化室3个,建设篮球场和戏台一批。截止2010年,全县共建成文明生态村达到145个,占全县自然村的81.9%,受益群众18.6万人,占农村人口82.7%,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十一、人口与计划生育

人口再生产继续向低生育水平转变,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在预期范围内。今年我县期初常住总人口250823万人,期末常住总人口250205万人,共出生人口3726人,出生率14.87‰;自然增长人数2729人,自然增长率10.89‰;符合法定出生人数3563人,符合法定生育率95.63%,出生男婴1993人,女婴1733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15;死亡人口997人,人口死亡率3.98‰,比上年上升0.47个千分点;全年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38万元,完成“四术”1935例,其中结扎515例,上环1313例,综合节育率76.85%。

十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从业人员增多,社会保障力度加大,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民生工程成果凸显。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962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34名,援助“4050”人员再就业207名,开发公益岗273人,办理失业登记人数323人,城镇登记失业控制率1.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99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500人。

2010年,县财政用于改善民生支出9.84亿元,同比增长10.7%,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63.9%,投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全年共发放养老金12565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47.1%,实现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两个100%。医疗保险支出272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38.3%,工伤保险支出7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29.3%。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农民67118人,参保率达90.8%,累计参保金564.61万元,其中13981名老人享受到基础养老金。

继续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2010年共有142182人参加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89.6%,支付2010年农村医疗补助金1906万元;32082人参加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支付2010年医疗费用282万元。

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增强。2010全县纳入农村低保人数为8932人2655户,共发放低保金2755.8万元,增长0.29%;纳入城市低保人数8836人2543户,共发放总金额为5852.6万元,增长0.19%确保低保家庭均得到了及时救助。全县累计支出救灾救济资金支出270万元解决救济灾民2.5 万人次的吃饭、治病、穿衣和住房困难,确保灾区的社会稳定。我县农村五保对象人数为894人,其中孤老797人、孤儿97人,共发放五保金219万元,增长14%,确保了老有所养,弱有所帮,灾有所济。

紧紧围绕住房保障体系,着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并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全力实施惠民利群工程。全年建成和在建保障性住房3216套,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危房、茅草房改造666户。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816户285.63万元。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年末在岗职工18830人,增长3.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396 元,增长5.4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23元,增长15.2%,增速比上年上升3.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9.7 平方米,增加0.6平方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423元,增长11.2%,增速比上年上升1.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0平方米,与去年持平。

特别提示: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省统计局反馈为主。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内各类增减值,均为与去年同期对比数。

4、本公报内全县生产总值(GDP)不含农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