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9-20 梅州市五华县统计局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增加,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末,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60362万元,比上年增长9.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993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541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6.4%,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2%。农民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46.1%下降至今年的46.0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7.9平方米,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117台,电冰箱35台,家用洗衣机47台,摩托车97辆,固定电话70部。

说明: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县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各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各项指标对比基数,均为上年《五华县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

4、公报中运用的有关价格指数来源于市统计局物价调查科的反馈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