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资溪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县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21294万元,比上年增长14.25%;全县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1520元,比上年增长14.1%;农民人均纯收入5761.8元,比上年增长13.6%;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3579万元,比上年增长12.69%。 民生事业全面发展。2010年,全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突破3000万元;新建廉租住房157套面积7850平方米,改造棚户区2.4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投入2600万元,因灾倒房重建2356户。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15人,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达100%,城市、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水平有所提高,并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898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3312人。 九、城市建设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51.83%。县城确定“东延、西拓、南扩、北进”发展思路,2007年以来共完成投入7亿多元,建成区扩大约1.5平方公里,新(改)建城市道路23.75万平方米,新增绿地70.74公顷。面貌显着改善,功能日益完善。新建泰伯公园,结束了县城没有公园的历史;开通城市公交,结束了县城没有公交的历史;新建县城污水处理厂,结束了污水直接排放的历史。大力推进生态小城镇建设,已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市级示范镇2个。2007年以来共高标准打造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点137个,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先进县”。 十、教育、卫生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县共有中学8所,在校学生8102人;小学77所,在校学生10375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升学率79.1%,高中升学率58.2%。新建县一中新校区、县职中综合楼等,农村中心小学以上教学用房全面楼房化,城乡办学条件大为改善;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示范县”;全县高考成绩始终保持全市各县区前茅;2010年通过省政府教育工作综合评估。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全县各类医院、卫生院9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269人,其中:医师95人,卫生防疫人员数38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86床。开工建设县医院新住院大楼,全面新(改)建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52个行政村卫生所,城乡医疗条件大为改善。2010年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努力缓解群众“就医难”和“看病贵”。 注: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