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拜城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2011-10-24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统计局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50994万元,比年初增加117979万元,比上年增长50.6%,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70943万元,比年初增加29378万元,增长20.8%。农业存款余额37854万元,比年初增加17435万元,增长85.4%。

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42365万元,比年初增加52153万元,增长57.8%,其中,短期贷款70187万元,比年初增加17156万元,增长32.4%;中长期贷款71044万元,比年初增加38563万元,增长118.7%。个人消费贷款4584万元,比年初增加1621万元,增长54.7%。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共有普通中小学校111所,教职工2587人,增长5%,年末在校学生33392人,增长16%,其中:小学在校生18563人,初中在校生10628人,高中在校生3160人。托儿所59所,其中民办3所。在园幼儿4483名,增长25%,教师205人,增长48.7%。

各类职业教育班51个,招生1815人,增长52;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5%,到校率99.9%,小学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2%。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100%,到校率98%,中学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4%。残废儿童入学率78.4%,初等教育完成率99.9%,青壮年非文盲率98%,脱盲人员复盲率控制在2%。

全年安排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地区级科技计划项目5项,争取自治区,地区科技项目资金59万元。承担自治区级,地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8项。拥有县属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2个。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文化馆1个,文化站14个,图书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演出场次100次,其中下乡演出80次。广播站14坐,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7%,有线电视用5100户,增长10%,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410户,增长5%。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9个,拥有床位775张,卫生技术人员525人。其中:医院、卫生院1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所)1个。乡镇卫生院14个,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378张,卫生技术人员233人。

十、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02.6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工资性收入11087.4元,增长6.2%。人均消费性支出8399.7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人均食品支出3228元,增长23.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88元。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2418元,增长12.2%。

十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从业人员17990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3285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22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比上年降低0.1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参加失业保险68590人,征缴基金652万元,比上年增长18.1%;领取失业保险金187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283人,增加369人,征缴基金3899万元,增长22.8%。参加工伤保险7526人,增加359人,征缴基金441万元,增长43.7%。参加生育保险11305人,征缴基金241万元,增长15.9%。全县有2223名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化管理,共发放离、退休养老金3796万元,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

城镇居民中有7797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8个,床位数700张;收养各类人员480人。民政部门全年累计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74.2万元,增加302.96万元,增长19.2%。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237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17.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展开,覆盖农牧业人口164889人,实际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162911人,增加353人,参合率98.8%。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73883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4700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石油地质勘查我县境内累计探明13处油气田(含油气构造),其中有3个油气田已开发。

2010年单位GDP能耗2.937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4.14%;全县削减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890吨。全年共完成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个,完成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个。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52起,比上年增长2%。死亡14人,和上年持平,受伤人数62人,增长21.6%;直接经济损失161.67万元,增长0.5%。其中:煤炭企业事故:3起,死亡人数3人,下降50%;道路交通事故132起,死亡人数10人,增长25%,消防事故16起,无人员死亡。

备注:

1、地区生产总值(GDP)、三次产业增加值及各行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3、自2010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口径及统计分组有所调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不包括除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外的其他行业零售额;统计分组由城市、农村分组改为城镇和乡村分组。基期数做同口径调整。

4、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人口数据与人口普查数据一并发布。

5、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拜城统计年鉴2008-2010》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