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皮山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就业形势稳定。2010年末全县就业人员1838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838人。全年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183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29人,登记失业率3.2%。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10年末,全县3384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离退休人员739人;5266人参加了失业保险,27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9726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退休人员2527人;5526人参加工伤保险,7360人参加生育保险,其中女性3198人;22825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共发放1150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有儿童福利院1所,床位105张,收养75人;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14所,床位192张,收养189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我县采取严格审查把关、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公开透明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管。2010年,全县城市低保对象6887户10734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2084万元,其中上级下拨1958万元,地方配套5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6675户30877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2640万元,全部为上级下拨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共计4724万元全部于年底前发放到位。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2010年末人口数为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5.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旅游、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等方面数据为有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