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1-12-06 重庆市大足县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963980人,其中非农人口207974人。当年出生人口5866人,出生率为6.09‰;死亡人口3718人,死亡率为3.8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3‰。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6397元,增长11.57%。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17456元,其中:工薪收入8553元,增长7.35%;经营净收入4237元,增长5.07%;财产性收入133元,增长118%;转移性收入4532元,增长20%。城镇人均消费支出10423.51元,比上年增长4.99%;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2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1.88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613元,同比增加1009元,增长18%,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为2867元、3179元、221元、346元,同比分别增长22.2%、11.9%、67%、21.8%;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3600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7。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

全年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人数达90407人,征收城镇养老保险1.8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7615人,征收医疗保险费6007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38751人,征收医疗保险费2171万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735242人,征收医疗保险费10344万元。参加工伤保险32408人,征收工伤保险2886万元。参加失业保险32218人,征收生育保险422万元。

全年共有42701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559.3万元,其中:城镇8624人,农村34077人。社会福利收养单位95个,社会福利收养单位床数2365张。

十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年末耕地面积42488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5.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02%,比上年提高5.22个百分点。

全年降水总量950.0毫米。全县拥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109座。

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2450万元,同比增长14.3%。县城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注:1.本公报为快年报统计数,如有调整,以《2011年大足统计年鉴》为准。

2.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