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共接待国内旅游人数5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7.4%;旅游总收入33.23亿元,增长31.3%。入境旅游人数1.62万人次,增长18.6%;旅游外汇收入397.8万美元,增长35.3%。 七、金融、保险和证券业 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13.3亿元,比上年增长17.3%,比年初增加61.69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201.24亿元,比年初增加22.36亿元。存款余额为522.21亿元,增长21.3%,比年初增加91.71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7亿元,比年初增加25.57亿元。 全年保险业保费收入9.92亿元,比上年下降2%,其中寿险保费收入6.25亿元,下降9.2%;财产险保费收入3.71亿元,增长18.5%。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3.2亿元,增长41%,其中寿险业务给付1.42亿元,增长49.5%;财产险业务赔款1.79亿元,增长35.6%。 年末全市证券营业网点4家,证券交易额885.16亿元,下降31.7%;营业收入1.42亿元,营业利润0.77亿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幼儿进园、小学进镇、中学进城”工程建设效果明显。全年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3482人,在校生45495人,毕业生25998人。普通高中招生8598人,在校生19749人,毕业生7395人。初中招生14214人,在校生41472人,毕业生11947人。普通小学招生19356人,在校生94926人,毕业生14820人。特殊教育招生90人,在校生573人。幼儿园在园幼儿41791人。 “543211”科技创新工程顺利推进。全市建有1个国家级高新区、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3个国家级研发平台、5个省级研发平台、9个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7个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和优势科技创新团队。新钢公司“高品质船板高效化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课题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建立了新钢、赛维、力德三个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站。赛维博士后工作站正式授牌。年末全市共有产品检测实验室32个,其中检测中心7个。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2%。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3个,公共图书馆3个,博物馆2个。广播电台3座,电视台3座。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12.97%;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12.99%。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155个,其中医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个,诊所及其他115个。卫生技术人员559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807人,注册护士2430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3181张。 全年新余市运动员在国内、省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得金牌34枚、银牌27枚和铜牌19枚,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展开。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常住)为11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2.9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63.58%。全年出生人口15149人,出生率为13.25‰;死亡人口6803人,死亡率为5.95‰;自然增长率为7.30‰。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19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工薪收入增长9.8%,经营性收入增长184.1%,财产性收入增长15.8%。农民人均纯收入8813元,增长17.9%。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6%、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18.5%、财产性收入增长25.3%、转移性收入增长4.7%。农民收入增幅比城镇居民快4.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10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5269元,增长22.6%。城乡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9.42%和33.4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370元。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1.1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4.5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3.5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98万人,增加0.2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20.1万人,增加0.0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2.8万人,增加0.04万人。年末发放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789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金征缴率、社会化发放率分别为99.69%、98.74%、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基金征缴率均达92%以上。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45个,各类社区服务设施47个。全年3.62万城市居民和3.66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全年救助城市医疗困难群众11957人次,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12468人次;资助城镇困难群众34726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资助农村困难群众4256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225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平均降水量960.3毫米。 全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3.84万亩,退耕还林2.55万亩。新增造地2100亩,耕地保有量123.0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8%。 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空气质量达国家Ⅱ级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6.29%和100%。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68起,死亡37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3起,造成26人死亡,6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1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但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与此同时,月度投资统计制度将统计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城镇和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1年能耗数据待省统计局审核评估后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