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3-29 临沂市莒南县统计局

九、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以生态县建设为总抓手,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100%。全县污水处理厂2座,垃圾处理站1个。全县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210公顷。

技术监督工作顺利进展。食品安全质检能力跨越提升,计量检测能力显着提高,民生计量基本项全部建标,能源计量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优质基地创建活动,荣获“临沂市创建优质产品基地先进县区”称号。深入实施名牌和标准化战略,全县有1家企业荣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新增山东名牌产品4个,累计达13个;获山东省服务名牌1个;制定并发布花生油质量保证联盟标准2个;3家骨干企业新申报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安全生产事故下降。全年发生安全事故82起,下降14.6%;死亡24人,下降11%;重伤54人,下降29.9%;经济损失30万元,下降29.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8起、死亡24人、重伤54人、经济损失52.27万元,分别下降16.1%、11.1%、29.9%、20.4%。

十、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居民生活

年末全县人口总户数295315户,总人口822898人;出生8584人,死亡4864人。人口出生率10.44‰,死亡率5.92‰,人口自然增长率4.52‰。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6278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3498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1943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2.1%。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提前一年半实现全覆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万人、1.7万人、33.9万人、7.8万人、3.13万人、2.66万人。全年组织各类培训21482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17491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6676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6111份。全年城镇低保对象1510户、3561人,发放低保金704.3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1658户、22948人,发放救助金2094万元;农村“五保”2094人,投入供养资金86.9万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93元,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7924元,增长18.9%。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388元,增长18.2%;农民人均消费支出4683元,增长16.2%。年末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0.1平方米和30.95平方米。

注: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总人口是公安部门户籍人口,出生、死亡人口是计生部门提供。

4、本公报所列数字是年、快报数字,如有变动,以《统计年鉴》为准。

5、本公报所列数字中邮政、电信、金融、保险等部分仍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