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值为54.2分贝,较去年降低0.5分贝;全市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值为67.7分贝,较去年降低0.1分贝,达到了国家70分贝标准的要求。 新增2个污水处理厂,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2.8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56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08%,提高33.74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91%,提高7.33个百分点。城市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63亿元,其中因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38亿元。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32.48万公顷,其中绝收6.52万公顷。 安全生产事故总体下降。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99起,受伤439人,死亡19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5.5%、10.2%、5.4%。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起,受伤439人,死亡13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6.8%、10.2%、2.2%;发生火灾116起,比上年上升68.1%,死亡1人。全年共发生较大事故5起,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公安户籍登记总人口为503.01万人,按人口管理习惯登记为农业人口的408.52万人,登记为非农业人口的94.48万人。在常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422.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68.6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53.84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39.92%。 全年出生人口49053人,出生率为9.8‰;死亡人口32439人,死亡率6.4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2‰。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4:1。 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据298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统计(不含私营企业、个体、乡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0378元/人.年,增长19.4%,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721元/人.年,增长19.8%。分单位类型看,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555元/人.年,增长19.9%;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354元/人.年,增长19.0%;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170元/人.年,增长18.1%。分行业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银行、证券业,为62217元/人.年,其次是高等教育业,为50104元/人.年,再次是卫生业,为48394元/人.年。 据对全市980户农村居民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09元,增收1121元,增长20.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090元,增长25.5%;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875元,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54元,增长9.1%。其中,人均食品支出2396元,增长15.7%;人均衣着支出221元,增长13.6%;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支出295元,增长8.3%;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98元,下降9.6%;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16元,增长2.3%;人均居住消费支出723元,增长6.0%;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346元,下降1.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52.6%。 据对全市700户城镇居民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84元,增长16.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2373元,增长15.1%,人均消费性支出12823元,增长13.6%。其中,人均食品支出5436元,增长15.9%;人均衣着支出1500元,增长13.0%;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866元,增长19.3%;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277元,增长13.2%;人均医疗保健支出800元,增长7.8%;人均居住支出1055元,增长14.5%;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1360元,增长4.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2.39。 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17.39亿元,比年初增加100.20亿元,增长19.4%。其中,活期储蓄存款余额238.29亿元,增长24.0%;定期储蓄存款余额379.10亿元,增长16.6%。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社会福利和救助工作积极推进。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5.9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7.52万人。 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先后解决了14737名老征地农转非人员、1.54万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超龄人员、超过劳动年龄未参保的返城老知青、解决了2.5万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问题;将符合条件的2565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对13446名新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进行了社会保险安置。积极做好未参保老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工作,为符合条件的10864名未参保老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由泸县、古蔺两县扩展为江阳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古蔺两区三县,并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免费参加新农保,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年末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3.63万人,增加52.64万人。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81.84万人,增加2.1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8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5.41万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3.47万人(含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0.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95亿元,增加1.56亿元。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6.5万人,增加1.0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7.04万人,增加1.06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5.49万人,增加0.4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2.54万人,增加1.52万人。 按时足额兑现社保待遇。全市五项社会保险累计支付33.09亿元,其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金支付分别为25.19亿元、6.95亿元、0.23亿元、0.62亿元、0.10亿元;享受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人数达103.52万人,其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分别达17.52万人、81.84万人、0.59万人、0.42万人、0.15万人。 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三区四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80.7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率97.64%,较上年提高0.23个百分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9.41亿元。增加5.28亿元。 全年完成保障性住房13805套,其中廉租房5125套,经适房1552套,公租房6263套,限价房865套。实施棚户区改造2614套。发放租赁补贴12944户,其中新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1279户。 年末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62个,床位14887,收养人数,14331人。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4个,社区服务站56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95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324.6万元。 在城区范围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共办理老人免费乘车卡1.55万张。 全年6.59万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6.0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资金支出1638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支出15817万元;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人员2.62万人,资金支出4155万元;救灾支出6132万元;医疗救助支出6235万元。全年救助城市医疗困难群众16515人次,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46212人次;资助30556名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资助173448名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