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3-27 克拉玛依市统计局

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为100%;初中入学率为100%,毕业合格率达到98%以上;高中毕业会考合格率达95.5%。普通高考民汉综合上线率99.4%。教师学历合格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教育普及率等教育教学指标,都名列全疆各地、州(市)前茅。

在全市中小学中,已有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3所,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5所,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3所。市级示范学校13所、规范化学校11所。在全市34所幼儿园中,已有市级示范幼儿园11所、规范化幼儿园7所。

全年参加成人自学考试的考生739人,有37人取得了自考毕业证。

克拉玛依市连续四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荣誉称号,成为全疆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地区(州、市),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再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在“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上获得1项金牌、3项银牌和2项铜牌。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家;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85家。

全市有6项科技项目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成果,11项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受理申请评定(验收)的科技成果54项,其中52项成果通过专家评审,34项被授予克拉玛依市科技进步奖。专利申请413件,授权254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拥有群众艺术馆、职工文化中心、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图书馆各1座,广播电台、电视台各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和转播台1座、调频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9.0%;卫星地面站7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9.0%。

图书馆全年接待读者14万人次,借阅书刊23万余册次,办理借阅证2833个,累计达26320个。邮政局全年订阅报纸1251万份、杂志102万册。

举办市第九届社区文艺展演大赛和第十次百日广场文化竞赛活动。第九届社区文艺展演大赛历时五个月,共有155个作品(节目)参赛并获奖。第十次百日广场文化竞赛活动,共有4个行政区、92个社区参与,活动总场次1183场,参演群众35.77万人次,观众人数69.89万人次。举办市第四次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活动,共开展活动125场,参演群众4529余人次,观众人数13465人次。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不含兵团)118个,拥有床位1818张,卫生技术人员2655人。其中,医院、卫生院6个,床位1816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个。乡镇卫生院2个,床位11张,卫生技术人员11人。

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的第十一届国际伊塞克湖运动会上,共获得3金2银1铜;在全国第八届残运会上,我市13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田径、羽毛球、飞镖三个项目的比赛,为新疆代表团摘得了2金7银2铜,打破了F54女子标枪全国纪录;在2011年自治区青少年年度赛中,共获得了63金、47银、46铜,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升。在第五届“辽河杯”全国石油职工网球赛上,获得团体冠军和4金2银5铜,职工竞技体育优势明显。

全年举办各类体育活动111次,其中:举办全民健身活动3次,参加人数2310人次;综合性运动会2次,参加活动人数1800人次;市级体育组织(1个体育总会、17个单项协会)组织各类活动106次,参加人数10190人次。

全市体育场地面积1853874.73平方米。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总人口(不含辖区内兵团人口)为378199人,其中常住人口282267人,暂住人口为95932人。男性人口208219人,占55.1%,女性人口169980人,占44.9%。各区人口数分别为:独山子区81478人,克拉玛依区238896人,白碱滩区53925人,乌尔禾区3900人。在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71004人,占25.2%,汉族211263人,占74.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67.7元,比上年增长14.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38.3元,增长11.8%。全市恩格尔系数为31.9%,上升1.5个百分点。

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家用汽车、彩电、冰箱、空调、电脑拥有量分别为30.4辆、109.6台、101.7台、61.7台、79.6台。

全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735元,人均增收1439元,比上年增长14.0%。

十一、劳动就业和生活保障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47万人,比上年增加736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41万人,增加11934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87万人,增加640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41万人,增加7133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17万人,增加1016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42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全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958万元。为699名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78万元,为26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慰问金15万元,为12名残疾学生发放自强奖学金4.4万元。282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保障范围。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92张,年末在院301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0505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808.2万元。

全市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4727人,其中: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889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40.0%;女性失业人员实现就业2446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51.7%。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

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人员52710人,其中:在岗职工培训24215人,就业再就业培训2732人,职业资格证书取证4849人,创业培训61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957人。

十二、环保和安全生产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空气环境质量全年Ⅰ、Ⅱ级天数达到99.18%,其中:达到Ⅰ级(优)的天数有121天,Ⅱ级(良)的天数有241天;全年Ⅲ级以上空气污染天数3天。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2分贝和65.7分贝,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饮用水源白杨河、风城高库、调节水库、三坪镇水库、独山子一水源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艾里克湖水质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百口泉地下水、独山子二水源水质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16%,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100%;城市供热面积1601.5万平方米,增长2.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9%,与上年持平。

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179起,比上年减少11.5%;死亡71人,与上年持平;受伤人数195人,减少3.9%;直接经济损失395.26万元,增长72.2%。各类伤亡事故中,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191万元;道路交通事故1116起,死亡67人,伤191人,直接经济损失77.26万元;火灾事故59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8.62万元;农机事故1起,死亡1人,无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