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8亿元,比上年增长28.4%。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安全 2011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18.86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0.9%;人均水资源4550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1.0%。全年平均年降水量1134.4毫米,下降18.5%。平均温度18.5度,日照时数1563.7小时,全市(不包括景宁、松阳)共出现霾天气291天,平均41.6天。全市共建有自动气象站232个,土壤水份观测站3个,能见度观测点9个。年末全市33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33.94亿立方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882公顷;迹地更新4340公顷;当年新增育苗169公顷;中、幼龄林抚育面积15182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0.79%。 生态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全年噪声达标区244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311平方公里。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地表水89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有88个断面年均值满足相应水功能要求。市区空气质量符合Ⅱ级标准要求的天数达到358天。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标准适用区平均值均低于相应标准。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县(市、区)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8个、省级绿色学校80所,建成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9个。全市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6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1.8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1%。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2个。全市园林绿地面积345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02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7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58平方米。 “平安丽水”建设进一步加强。据调查,2011年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8.4%,比上年提高0.82个百分点。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9起、死亡259人、受伤46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0.5%、3.7%、32.3%,直接财产损失126.67万元,比上年下降16.1%。火灾事故67起,比上年下降6.9%,直接经济损失348.9万元,下降4.1%,无人员死亡。 全年因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死亡3人,受伤6人,倒塌房屋79间,损坏房屋1909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7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36亿元。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43起、死亡46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