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春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4-20 阳江市阳春市统计局

体育事业稳步推进,国家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发展。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05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7624元,增长18.9%。城乡居民宜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5.8万人,与上年持平;社会养老保险12.6万人,增长6.8%;工伤保险4.3万人,与上年持平;生育保险4.1万人,与上年持平;基本医疗保险6.8万人,增长17.2%。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3.9亿元,增长62.5%。年末全市基金余额2.8亿元,增长3.7%。

年末全市有各类社会福利院1间,床位230张;敬老院20间,在院人数614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巩固中提高,低保保障面扩大,全市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4万人。城镇社区服务和农村服务网络日趋完善。

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8人/亿元。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死亡率为0.0人/十万人;道路交通死亡率为1.66人/万辆。

十二、人口和环境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5.8万人,同比增长0.8%。全年出生率12.2‰,死亡率5.52‰,自然增长率6.65‰。

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机构1个,人员67人。全市共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19.4平方公里。

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等级,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2个,总面积188.6平方公里。本年环评制度执行率100%。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大产业增加值、工农业总产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和可比价格两种方法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各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