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安吉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4-19 湖州市安吉县统计局

据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9元,比上年增长13.8%。人均消费支出18774元,增长13.2%;恩格尔系数为32.8%;年末人均住房面积43平方米。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152元,增长10.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27元,减少4.0%;恩格尔系数39.4%;人均住宅面积65平方米。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3.58万人,比上年增加1.6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92万人,增加2.4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83万人,增加1.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1.15万人,增加1.4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6.98万人,增加1.08万人;参加生活保障和生活补助制度的被征地农民1.91万人,减少0.17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750张,收养各类人员809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481人,集中供养率99.18%。全县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6837户,人数11938人,其中城镇1679人,农村10259人,发放低保保障金额2752.4万元,增长33.2%。2011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1584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689万元。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91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5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1.8%。

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全县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7%。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4.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100%的监测断面达到Ⅱ、Ⅲ类水质,100%的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县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3%。全县已拥有12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76市级生态村,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57家、省级绿色饭店4家。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水平有关数据未注明的均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指年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贸易企业、年销售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贸易企业;

6、限额以上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