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吉首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2-04-13 湘西州吉首市统计局

2011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1.62万人。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794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及零就业家庭就业1309人,其中零就业家庭就业7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

全市共有敬老院16所,供养五保老人701人。全市年末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1万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302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9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29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24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32万元。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发放救灾救济款380万元,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面进一步扩大,救助农村患者1036人次,城市患者842人次,资助1.62万农村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0.58万城市特困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75万元。2011年,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241人;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4680人;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185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7686人;离退休人员2594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671人;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3045人;参加工伤保险22313人,其中新增参保4645人;参加失业保险15128人,其中新增参保708人;参加生育保险11055人,其中新增参保1人。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邮电、国内贸易、金融、保险、安全生产、卫生等数据均系吉首地区口径。教育根据州教育局统计原则,州直大学、中等职业学校、州民中、吉大师院附小、州特校统计入吉首市内,其余均为吉首市口径。

4、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划分标准由原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调查起点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提高至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