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3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884元,实际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822元,实际增长13.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93元,实际增长7.7%。 据社保部门统计,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5.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70.0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7.6万人,增加4.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0.23万人,增加0.21万人;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67万人,增加0.51万人。 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12823张,福利院收养10687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7352人。全市拥有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686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2个。全年接受社会捐赠201.8万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只能反映与居民当期消费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不能反映房地产和股票等资产类价格的变动。目前商品房(资产)价格未纳入CPI统计范畴,CPI分类中“居住类”价格的变化是通过四个方面来反映的:建房和装修材料(如木材、水泥、砖瓦灰砂石、电料、漆等);房租(公房及私房房租);自有住房(房屋贷款利率、物业费、各种房屋维修费等);水、电及燃料。 4、由于2011年度电信业务总量计算口径调整,以及邮政业务总量统计方法改变,因此2011年电信业务总量、邮政业务总量和邮电业务总量绝对数与2010年的数口径不一致,均不可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