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州有卫生机构数1077个,拥有床位数7854张。卫生机构中,医院47所,妇幼保健所、站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8个,卫生监督所8所,乡镇卫生院66个。卫生技术人员8244人,其中执业医师2612人,执业助理医师495人,注册护士3010人。 全州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27人,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09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4.83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32。 十一、能源与环境保护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当量值计算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合计扣除二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为784.2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6.38%,按现行价格计算的万元产值能耗为1.63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增长1.16%。 根据2011年监测结果,昌吉市和阜康市空气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五个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监测期间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昌吉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Ⅱ级以上的天数比例为90.1%,阜康市为86.58%。 2011年,昌吉州8条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优良,全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其中,头屯河、塔西河、三工河、开垦河、二宫河、木垒河6条河流水质总体为优,占监测河流的75%;三屯河、呼图壁河2条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占25%。 全州8条主要河流15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Ⅱ类、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67%、53.33%和40%。 2011年,天池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2011年,昌吉州7个县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或(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其中,有1个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总体评价为优,占监测的水源地11.11%;有8个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总体评价为良好,占88.89%。 全年全州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8901.27吨,较上年下降37.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0231.1吨,比上年下降38.2%。 全州废水排污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水2308万吨,COD排放11561吨,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79351.1吨。 全州有7座污水厂,综合日处理能力14.95万立方米,其中昌吉市10万立方米,阜康市1.5万立方米,准东油田0.6万立方米,天池0.045万立方米,呼图壁县2万立方米,吉木萨尔县0.5立方米。 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4.24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3155.84万平方米,增长27.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19%,提高0.19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83平方米。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障 初步统计,年末全州地域人口158.64万人,比上年减少0.79万人,下降0.5%。公安局统计报表统计人口139.46万人(不含农八师驻玛纳斯县四团场和五家渠市所属人口),比上年减少1.82万人,下降1.3%。其中男性70.94万人,女性68.52万人。总户数46.93万户,在全部人口中,非农业户口人数69.35万人,农业户口人数70.11万人。汉族人口数102.4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3.5%;少数民族人口数36.9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6.5%,其中回族人口数14.1万人,占总人口的10.1%;哈萨克族人口数14.09万人,占总人口的10.1%;维吾尔族人口数6.47万人,占总人口的4.6%。全州户口登记新出生人口14435人,人口出生率10.28‰;死亡人数4822人,人口死亡率3.44‰。人口自然增长率6.85‰。 全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9.77%。采取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1.15%。 全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39278元,比上年增加4414元,增长13.2%。全州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362元,比上年增长13%,人均消费支出12078元,比上年增长16.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0166元,比上年增加1360元,增长15.4%。 2011年末,全州企业养老保险和州本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9.94万人(含离退休人员),较上年增长14.79%,当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93431万元,增长59.1%,基本养老金领取人数5.22万人,增长18.37%,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92644万元,增长38.65%,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54万人,当年新增参保人数2.11万人,增长4.99%。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02万人,增长1.8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52万人,增长8.26%。征收各项医保基金64362万元,增长23.37%,支出各项医疗保险待遇65930万元,增长15.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82万人,增长22.65%,当年收缴工伤保险费3421万元,增长31.72%,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010万元,增长79.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42万人,增长16.45%。当年收缴保险费3644万元,增长18.11%,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403万元,增长11.97%。年末全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61万人,增长8.94%,当年收缴保险费9035万元,增长19.24%,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49万人,下降9.24%,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723万元,增长8.56%。 年末全州享受城市低保人数19.33万人次,全年发放低保金5333万元。享受农村低保18787人,发放低保金2635万元。全州共有2714人五保户享受五保待遇,供养标准达到每年每人4000元。城乡医疗共救助50916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430万元,资助新农合119.6万元。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均为现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数据均为初步核算数,未经自治区审定。 2、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包括昌吉州辖区内的兵团及石油天然气;其余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