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保险保费收入40.3亿元,比上年下降20.2%。其中,财产险15.2亿元,增长9.9%;人身险25.1亿元,下降31.6%。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金额14.2亿元,比上年下降11.1%。其中,财产险7.6亿元,下降0.04%,人身险6.6亿元,下降20.9%。 十一、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0户,比上年增加20户,增长33.3%。全年共取得科技成果82项。其中,达到国际领先的7项,国际先进的23项,国内领先的40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12项,应用技术成果70项。全年登记技术合同171项,技术合同登记金额1.6亿元。受理专利申请2600件,增长28.7%;授权专利690件,增长16.4%。 全市有普通高等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24所,普通高中35所,初中129所,普通小学618所,幼儿园866所。 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1万人,在校生3.7万人,毕业生1.0万人。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408人,在校研究生1055人,毕业生342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0.5万人,在校生1.9万人,毕业生1.2万人。普通高中招生1.8万人,在校生5.4万人,毕业生1.7万人。初中学校招生3.1万人,在校生9.7万人,毕业生3.6万人。普通小学招生2.9万人,在校生18.1万人,毕业生3.1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7.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737人。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艺术馆、文化馆9个,博物馆2个,公共图书馆9个,图书总藏量219.6万册。全年共组织8项大型群众文化活动,150余场大型文化广场演出。荣获国家级和省级金银奖作品10部(个)。全年出版报纸4种,出版期刊11种。 年末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含诊所)1740所,比上年增加67所。其中,医院、卫生院150所,增加2所;妇幼保健机构8所,与上年持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5所,比上年增加2所。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医院、卫生院总床位16905张。有卫生技术人员1989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10人,注册护士7795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上年的每年每人150元提高到28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达到年人均250元,超过省政府确定的年人均200元的责任指标,居全省第一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到167.0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共筹集资金4.7亿元,按农业人口总数计算参合率达到96%。爱国卫生成果丰硕,全年被命名为省级卫生模范单位5个,被命名为省级健康街道办事处4个,被授予省级卫生镇2个,被授予省级卫生村7个。 年末全市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8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447人。 年末全市拥有体育健身广场(小区)1220个,比上年增加100个;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3项(次);举办群众体育活动158项(次);向省级以上专业队输送运动员7人;全年鞍山籍运动员共荣获7个世界冠军、6个亚洲冠军、5个全国冠军。 十三、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97元,比上年增长15.6%。人均消费性支出14909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食品类支出5153元,增长10.3%。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46元,比上年增长20.5%。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7.8万人,比上年增长5.6%,征缴保险费31.4亿元,比上年增长30.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0.5万人,下降3.2%,征缴保险费3.7亿元,增长8.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3.5万人,增长1.8%,征缴保险费13.5亿元,下降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5.4万人,增长3.7%,征缴保险费1.6亿元,增长64.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2.3万人,增长12.8%,征缴保险费0.5亿元,增长7.2%。 年末全市低保对象总数10.4万人。其中,城镇5.7万人,农村4.7万人。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292元提高到330元,增长13%。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1720元(鞍山市)、1610元(海城市)、1510元(台安县和岫岩县)分别提高到1900元、1800元和1700元,增长均在10%以上。我市建立起全国唯一的地级城市城乡低保管理数据中心,开发建设数据对比平台,实现了联网试运行;开展医疗、教育和供暖专项救助,将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保障范围,累计救助2611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45.4万元,减免贫困家庭取暖费1800万元。 年末有社会福利院179个,比上年增加34个,增长23.5%;社会福利院床位15798张,比上年增加2285张,增长14.5%。 年末全市新增实名制就业1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7%,连续两年降到2%以下。 十四、公用事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供水总量13751万吨,比上年下降1.6%。其中,居民用水3006万吨,增长4.8%。城市用水普及率为99.2%。全年推广节水器具14560套(件),节水3551万立方米。全年供气总量12186.2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6.3%。其中,居民用气7915.1万立方米,下降2.6%。城市用气普及率为92%。全年公交运营总里程11898万公里,比上年增长5.4%,全年新开通公交线路1条,延伸线路2条,调整线路2条。公交汽车运营数量1633辆,增长8.3%。年末出租汽车5375辆,与上年持平。 全年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22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柏油路100万平方米,新增人行道22万平方米。新增道路长度42公里。新增排水管渠33公里。栽植乔灌木13万株。新增绿地面积100公顷。 全年空气污染指数Ⅱ级以上(优良)天数为324天,比上年增加3天,其中Ⅰ级(优)天数21天。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5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3.9%;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38毫克/立方米,下降2.6%;可吸入颗粒年均值为0.10毫克/立方米,下降4.8%。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0.0分贝,市区噪声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6分贝,城市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4分贝。 十五、人口 年末户籍人口351.6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52.1万人,县域人口199.5万人;农业人口175.2万人,非农业人口176.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8429人,出生率8.08‰;死亡人口24789人,死亡率7.05‰;人口自然增长率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