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2)
据对全县50户城镇居民家庭调查显示,2011年我县城镇居民收入进一步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14154元,比上年增长13.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032元,同比增长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2.2%。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量减少,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速较快。2011年末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7277人,比同期增减少226人,其中:在岗职工7152人,比同期减少85人;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2245万元,同比增长46.18%;平均工资达到28030元,同比增长33.3%。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24万元,比上年增长20.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49.6万元,比上年增长16.0%。 注: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或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由于统计制度方法的变化,个别指标总量的增长情况与上年公报发表的数据不一致,均以本公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