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6-01 枣庄市市中区统计局

十一、城乡建设

旧城改造实现新突破。投资3500余万元,完成青檀北路、朝阳市场、北马路、建华西路、利民路、石岭路等道路,三角花园、文化路与解放路等道路交叉口,以及东盛路与光明路、外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排水设施的新建、维修、整治;整治维修背街小巷103条,新建改造城市主次干道21条,七纵七横的城市路网体系基本形成;BRT市中段道路提升工程已竣工通车;西沙河文化路至光明路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文化路至汇泉路段污水管网全线贯通,下游污水全部截入污水处理厂;实施了9个居民小区、60.2万平方米的供热管网改造;“百厕改造”工程累计完成105座,城区公厕全部免费开放使用;数字化城管覆盖面由16平方公里向46平方公里扩展,城镇化率达到75%。

棚户区改造大力度推进。启动实施了18个棚改项目,征收房屋面积200.4万平方米、建设回迁安置房16071套,截止2011年底,全面启动的34个项目、364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已累计完成20个棚改项目征收补偿,完成房屋征收15110户、186.9万平方米。

新区建设大规模展开。枣庄全民健身中心的落成开放成为市中城区的新地标,先后获得国家级体育公园、山东省水利风景区、山东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等称号,围绕湖区开发的鲁南水城?枣庄老街项目一、二期工程基本竣工;东湖明珠、金泰御苑、东湖阳光、湖西景苑一期主体基本完工,东湖龙城正在进行主体建设,新区开发面积达200余万平方米,2.3平方公里新区框架基本形成。

农村居住条件逐步改善。把农村住房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投资6.84亿元,开工(续建)集中连片建设项目23个,完成农房建设6825户,改造农村危房1870户,开发面积达60余万平方米;建成沼气示范村38个、太阳能示范村36个;全区97%的农村人口吃上了自来水,98.7%的自然村通上了有线电视,村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逐步改善。

十二、资源、环境保护

土地矿产资源保持基本稳定。全区土地总面积37.39千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2.8千公顷,耕地保有量15.71千公顷,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1.5%,耕地总量连续15年实现动态平衡,我区成为全国唯一的城市中心城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辖区内已探明矿产资源23种,其中:石灰石储量11亿吨、白云岩储量2.3亿吨。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较往年稳步增加,主要污染物PM10同比降低17.6%。建立了排污总量年度动态分配制度,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760吨、氮氧化物814吨、COD760吨、氨氮20吨。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我区永安乡争创首批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其他各乡镇也争创了省级生态乡镇。

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累计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77条、770万吨,关停小火电6.6万千瓦,2011年上半年,全区万元GDP能耗下降1.95%,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十三、市场物价

市场物价持续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为104.8%,涨幅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全年商品零售价格上涨3.2%,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7.8%,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9.4%,房屋销售价格上涨4.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6.9%。

十四、平安市中建设。

社会治安形势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刑事案件立案1181起、下降1.9%,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203起、增长5%,其中破获现案1060起、增长3%,受理治安案件14309起、增长0.4%,查处14240起、增长0.4%,民事案件发案数6203件、增长8%。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区被评为“省级文明区”。

安全生产继续向好。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和行业主管责任,2011年,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均为0,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为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17%,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92%,事故死亡人数下降7.14%,顺利实现了第20个安全生产年,营造了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五、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合理增长。年末全区公安户籍总人口52.95万人,其中:男性27.08万人,女性25.8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5176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0.6,死亡人数2352人,人口出生率9.82‰、死亡率4.46‰、自然增长率5.36‰。

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资金9737万元,严格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3元、增长14.5%;人均消费性支出13463元、增长18.0%,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32.8%、比上年降1.6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8940元、增长13.3%;人均消费性支出5299元、增长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9.8%、比上年下降0.07个百分点。

民政和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年登记结婚人数5394对、离婚登记1764对,办理收养社会弃婴7人。全区拥有社区居委会50个,社区居委会成员210人,其中:中共党员163人、女性131人;拥有村民委员会111个,村委会成员425人,其中:中共党员361人、女性123人。在全市率先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达到了按期换届率、一次选举成功率、村(居)委会有妇女当选率三个100%。

社会保障和双拥优抚工作稳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城市享受低保障人数22107人、月标准提高到260元,农村享受低保人数8548人、年标准提高到1500元,农村集体五保户供养人数74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了“三个全覆盖”,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定期抚恤人数100人、补助优抚对象1636人、抚恤伤残人员665人。

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有得新成效。民政部门当年医疗救助城市人数288人、农村198人,社会捐赠款407万元、受益人数1200人次。开通“幸福市中361”综合便民服务系统,初步构建了表达民意、解决民需、服务民生的社会管理创新平台。

注:1、公报中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至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核算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凡涉及工业数据,均与以前年度数据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