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7-29 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

实有企业注册资本841.56亿元,增长11.6%,其中,内资企业309.68亿元,私营企业367.35亿元,外资企业164.53亿元。个体工商户1.07万户,下降1.1%。

全年援助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元阳两县帮扶资金1000万元;实施人力资源开发项目8个,安排培训资金50万元,培训2700余人次。全年接待江西萍乡市、广西崇左市、云南红河州等地党政代表团18批271人次,组织区党政代表团赴兄弟省市、对口支援地区学习考察交流9批160人次。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至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9万人,其中,外来常住人口17.15万人。

年末,户籍人口62.05万,其中,男性30.77万人,女性31.28万人。户籍人口出生数5006人,出生率8.1‰;死亡数4577人,死亡率7.4‰;自然增长率0.7‰;户籍人口考核计划生育率99.7%;户籍育龄妇女14.33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56万人。全区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4.15岁,其中,男性82.03岁,女性86.28岁。

年内,完成社保卡申领9075张,补卡6871张,换卡13051张。0-6岁儿童卡申领383张,学籍卡8006张,敬老专用卡4860张。临时居住证申领48076张,补重办(续签)92743张,从业类居住证237张,投靠类居住证1114张。

全年选拔产生新一轮领军、拔尖人才101名。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推出实习岗位154个,引进博士后研发人员32名。录用公务员102名,其中,具有工作经历的占71.6%,硕士及以上学历占47.0%。

新增就业岗位4.16万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44万人;帮助成功创业681人;10个街镇全部被评为“充分就业社区”;安置就业困难对象503人。城镇保险覆盖11.44万人;工资集体协商覆盖16.65万人。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55件,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23起。

至年末,全区银行网点189家,中心支行74家,其中,内资银行47家,外资27家。主要专业银行储蓄存款余额比上年增长10.1%,贷款余额增长7.4%。

至年末,全区养老机构29家,核定床位数4561张,其中,新增床位350张。

实施社会救助44.44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2亿元。

其中,城市低保资金5452.2万元;区级专项救助措施资金989.3万元;“四医联动”救助8.7万人次,支出865.41万元;支内回沪人员补贴3053.13万元。全年民政部门医疗救助1695人次,城市临时救济13304人次。抚恤、补助优抚对象887人,其中,定期抚恤416人,定期补助33人,伤残438人。

至年末,全区社团130家,当年新登记4家;民办非企业351家,当年新登记40家。

办理结婚登记10481件,离婚登记1504件,收养登记2件。

九、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全年投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426.15万元,完成建筑节能改造15.39万平方米,长宁虹桥地区获批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建立和完善长宁低碳示范区建筑能效监控平台,推进重点用能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与数据接入工作。推进住宅节能,完成小区综合整治63万平方米,完成98台老旧住宅电梯整修改造,实现节能16%。

全年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灯21.2万只。

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37个建设项目和40个管理项目基本完成,河道水质达标率64.5%,空气质量优良率95.2%,区域降尘量每月平均值小于6.2吨/平方公里,道路降尘量每月平均值小于7.6吨/平方公里;开展扬尘、油烟、噪音、废水等污染源“三全三清”监督管理,监察3018户次,限期整改148户,治理达标148户,立案处罚3件,排污费征收13户;对放射源使用和贮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170项,办理辐射许可30项,上报辐射安全年度报告40份;改造2台共8蒸吨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全年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0吨;整治餐饮污染企业50家,噪声污染企业30家;抽检机动车尾气1629辆,达标1607辆,达标率98.7%。

至年末,绿地总面积1028.41公顷,比上年增长1.3%,其中,公共绿地445.22公顷,增长1.5%。绿化覆盖面积1085公顷,覆盖率29.2%,人均公共绿地7.18平方米。

十、城市运行安全

全面开展建筑市场整治,检查30万元以上在建建筑工程133个,对100个2008年以来未验先用项目进行梳理,开具局部暂缓施工单5份、整改通知单33份、违规行为告知书18份、谈话通知单3份、敦促备案函13份、《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7份。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年立案处罚486起,处罚金额388万元。查处“非药冒药”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3起。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39户。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418起。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2.2万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0.88万户次,查处违法案件340件,罚没金额233.11万元。完成各类抽样检查4487件,合格率94.1%;现场快速检测9311件,合格率93.1%。

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出动1.27万人次,检查单位0.9万家次,检查设备4.1万台次。全年办理185家501台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注册登记,设备注册登记率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8%。

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7起。其中,生产安全死亡事故6起,死亡7人,死亡事故起数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增长16.7%;发生生产安全重伤事故1起,伤1人,下降83.3%。发生道路安全事故20起,下降25.9%,死亡12人,下降7.7%,发生火灾事故122起,增长31.2%,直接财产损失22.7万元,下降7.0%。

说明: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区可统计范围增加值是指扣除部分不宜按区县行政区域划分其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计算的全区增加值。

4、现代服务业统计新口径是指,将原有现代服务业外延(信息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会展旅游业、文化服务业和金融业)调整为信息服务业、专业服务业、航空及物流业、现代商贸业、会展旅游业、社会服务业和金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