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方正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2-07-24 哈尔滨市方正县统计局

全县医疗机构实有床位830张,比上年增加72张,增长9.4%。其中:医院632张,比上年增加72张,增长12.9%;乡镇卫生院177张,妇幼保健院21张。与上年持平。

全县医疗卫生人员1039人(不含村卫生所、卫生室)。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46人,占人员总数的81.42%,比上年减少19人,减少2.2%。全县共有执业医(助)师298人,注册护士245人,执业医(助)师与注册护士之比1:0.8。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100%。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53元,增长19.2%。农民人均纯收入9319元,增长22.8%。城乡居民宜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7,涨幅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6.3%、烟酒及用品类上涨5%、衣着类上涨1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3.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1%、娱乐教育文化上涨4.1%、居住类上涨2.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8%。

2011年全年就业人员3490人,新增106人,同比增长3.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9%。全年参加失业保险514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93.47万元;社会养老保险9241人,比上年减少146人;工伤保险5651人,比上年增加1389人;生育保险1277人,与上年持平;基本医疗保险5万人,与上年持平。

年末全县有敬老院3个,在院人数460人,保留院1个,床位30张。全县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万人。

十、人口和环境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0.8万人,全年出生率8‰,死亡率4.02‰,自然增长率3.98‰。

建成城镇环境功能达标区3个,总面积5.7平方公里。

全县拥有自然保护区6个,总面积1.03万公顷。本年环评制度执行率100%。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预测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大产业增加值、工农业总产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和可比价格两种方法计算。

3、统计部门以外的数据,以各部门提供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