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5个乡镇卫生院和3个社区中心实现全覆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实现年人均25元,免费向居民提供10大类41项公共卫生服务。 体育事业 全年开展各类全民健身及体育竞赛活动4次,参加人数达2万人次。新增1个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新增配置各类健身器材10件。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 年末户籍总人口19.9万人,比上年增长2.1%。其中,非农业人口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479人,出生率9.26‰,符合政策生育率96.01%;死亡人口1293人,死亡率4.27‰,人口自然增长率4.99‰。全区男女性别比(男性为100)为100:99.6。 居民收入 据抽样调查测算,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0040元,比上年增长24.7%;人均生活费支出6643元,比去年增长17.8%;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070元。 居民住房 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6.3平方米,增加1.8平方米。农村砖瓦化钢木结构住房比重96.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建设保障性住房8255套。为114个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45万元。通过提供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主城区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35户。 劳动就业 全区年末城镇全部就业人数2061人,其中新增就业人数758人。全年共安置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952人。年末全区登记失业人数12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共有1780人换领了《就业失业证》。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1个,全年为615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提供了职业介绍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发放2054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社会保障事业 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企业44户,涉及职工561人,比上年增加352人;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00人,比上年增加498人;还有1.7万非从业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比上年增加2600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3.76万人,参合率达到99.8%。 社会福利与救助事业 全年1153名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减少18.3%;2014名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增长0.5%;505名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全区城市低保户654户,1153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区人口的0.5%。发放优扶救济金和低保金730.1万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区289个重点优抚对象得到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城市低保标准由310元/月提高到3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440元/年提高到1500元/年。 十三、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资源环境 全区新增绿地面积43.公顷。新建道路绿地4.7公顷。全年植树5万株,栽花铺草33.4万平方米。 全区治理超标噪声源18件,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安全生产 全年各类事故死亡38人,比上年下降5%。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6人,下降10%。 相关注释: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年报快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组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主营业务收入由2010年的500万元调整为今年的2000万元的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由2010年的50万元调整为今年的500万元以上项目。 5、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范围为今年新口径,即: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零售业为500万元以上、住宿业为200万元以上、餐饮业为200万元以上。 6、科技机构单位数、R&D经费支出为三大执行部门口径,即高校、科研院所及规模以上工业。 7、全区户籍人口数为松北区公安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