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民生活 根据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13.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1.55万人,乡村人口121.91万人。城镇化率为42.9%。人口出生率为7.19‰,死亡率为7.6‰,自然增长率0.13‰。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88.77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8.64万人,汉族人口277.38万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2.7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69万人,死亡人口0.64万人。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13元,比上年增加了2111元,增长14.8%;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11681元,增长12.3%,财产性收入154元,增长2倍,转移性收入2630元,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83元,增长10.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食品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3.6%,比上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478元,比上年增加了4472元,增长了14.4%。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5092元,比上年增加了640元,增长14.4%。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1520元,增长24.9%;家庭经营性收入2461元,增长6.8%;转移和财产性收入为1100元,增长18.2%。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336元,增长52.5%。农牧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4%,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每百户主要耐用品拥有量除城镇居民中彩色电视拥有量出现下降外,其他产品拥有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24.92万人,增长23.4%。离退休人数11.37万人,增长19.1%。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参加城镇基本医院保险职工人数25.02万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2.87人,增长10.3%。 全市拥有各类福利院床位1852张,福利院收养人数1020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04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5.7万人,年末城镇拥有各类社区文化站13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