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实现辖区税收收入总额50.31亿元,增长10.9%。其中,国税收入16.98亿元,增长2.5%;地税收入33.33亿元,增长15.6%。 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5.68亿元,增长8.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9%。年末辖区商业银行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361.13亿元,比年初下降12.7%;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194.80亿元,比年初下降14.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各级各类学校(不含简易民办)37所。其中,普通中学3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10所,幼儿园23所。在校学生数总计21072人,增长7.1%。其中,普通中学5788人,增长3.1%;职业中学1189人,增长4.3%;小学9328人,增长5.1%;幼儿园4767人,增长18.1%。教职工数总计1914人,增长9.4%。幼儿园和学校专任教师人数1499人,增长4.8%,其中,中学585人,小学557人,幼儿园35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均为100%;高考升学率(大专及以上)为81.0%。全区高考重点上线率23.4%,高出市均上线率9个百分点;本科上线率73.0%,高出市均上线率19个百分点,“两率”在全市八区继续处于领先地位,考取大专以上人数709,增长14.4%。在校学生体质健康项目合格人数15523人,达标率96.0%。 全年使用区级科技工作经费30万元。全区使用产业发展资金3081万元,下降31.5%。年末全区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7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公共图书馆(室)20个,藏书量50.71万册。文化馆1个,文化站4个,博物馆1个,16个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19个图书流动站。 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0家,增长7.7%,其中,医院3家,门诊部5家,诊所和医务室43家,疾病控制中心1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康中心15家,其他2家。共有卫生技术人员923人,其中,医生402人,护士363人,药剂师62人,检验师53人,其他技师43人。医院共有病床365张,与上年持平;病床使用率65.2%;出院病人治愈及好转率为97.9%,增加10.1个百分点。平均诊疗人次费用102.98元,增长3.5%,平均住院人次费用为5217.77元,增长8.7%,均保持在全市较低水平。全年各类医疗机构总诊疗量120.2万人次,增长2.9%,健康体检7.94万人次。 全年完成绿道建设149.06公里,其中社区绿道19.68公里、海滨栈道19.50公里、登山绿道76.08公里、珠三角绿道网区域绿道2号线33.80公里。全年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17场次,参加人数5.0万人次。运动健儿在各项比赛中获国家、省、市以上奖牌60枚。其中,金牌20枚、银牌19枚、铜牌21枚。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辖区土地面积72.63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03平方公里,已建设用地面积16.18平方公里。 全年售电量8.55亿千瓦时,增长5.6%。其中,工业用电占售电总量的29.5%,居民用电占20.7%,商业服务及其他用电占49.8%。全年自来水供水量2589.99万吨,增长3.0%。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达36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9.5%。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2396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1.8%。城区区域噪声监控合格率100%,道路交通噪声监控合格率88.2%。辖区公园数量47个(含街旁绿景),公园面积2650.58公顷;行政区内园林绿地面积4799.6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656.69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6%。 全年共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一般以上的工矿商贸类事故、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61宗,增长19.6%;死亡4人,下降76.5%;受伤14人,下降36.4%。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2人/亿元。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1.1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70万人,非户籍人口16.40万人。 户籍人口出生率12.13‰,死亡率1.38‰,自然增长率10.75‰;暂住人口出生率6.50‰,死亡率0.18‰,自然增长率6.32‰。年末已婚育龄妇女5.81万人,其中户籍1.08万人,暂住4.73万人;户籍与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率分别为99.67%和92.17%,户籍与暂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一孩率分别为91.15%和68.02%。 根据50户(含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家庭生活收支抽样调查资料,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212.04元,比上年增长13.2%。年人均消费支出21751.32元,增长9.1%。恩格尔系数36.2%,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01平方米,减少0.28平方米。 年末全区在岗职工(不含私营及个体经济)7.08万人,比上年增长1.3%。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61万人,减少7.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41万人,增长13.4%。三次产业劳动力结构由上年的0.0:57.0:43.0调整为0.0:51.9:48.1,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继续上升。当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45837元,增长10.5%。全年共安置就业人员821人,其中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40人,期末登记失业率2.2%。 年末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64万人,比上年增长5.8%;基本医疗保险16.94万人,增长5.4%,其中,少年儿童医保2.16万人,增长13.9%;工伤保险13.52万人,增长3.7%;失业保险4.33万人,增长7.1%;生育保险9.22万人,增长6.7%。社保基金征收金额7.42亿元,增长25.0%。 年末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1545人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510元/人·月,全年有468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临时救济258人次,发放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金39.41万元。 说明: 里.80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若有变动,以最新统计年鉴公布的为准。 2.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本公报所有与常住人口数有关的相对指标,由区相关部门提供直接指标数据,区统计局计算人均相对指标数据。 5.根据国家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统计范围为辖区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6.根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的规定,深圳各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全市统计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