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松溪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8-05 南平市松溪县统计局

十、文化和卫生

全县共有省建9家、自建11家农家书屋,5个乡镇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19个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2011年全县有19幅版画作品入选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16幅版画入选第二届全国青年藏书票暨小版画展;12幅版画入选省青年美展;21幅版画入选市“风展红旗如画”书画摄影展。2011年,全县完成农村电影放映1228场。其中公益电影放映612场。

年末全县共有医院3个,卫生院8个,卫生服务站3个。

年末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00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99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床位470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75张。县级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2586.83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50%。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60.3%。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12.55万人。出生率12.2‰,死亡率6.3‰,自然增长率5.9‰;城镇化水平为41.2%。

2011年未户籍人口16.4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31人,死亡人口1608人。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545.96元,比上年增长13.5%,增幅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27元,比上年增长12.6%,增幅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

全县年末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65467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26466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03人;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691人,其中“五保”供养对象477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0028亩,更新造林面积43715亩,人工迹地更新面积45015亩,零星植树40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73.1%。商品材产量62491立方米。全县城市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16公顷,绿地率39.0%;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平方米。

水质达到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地表水、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区空气质量达到GB3095-96二级标准,声环境属较安静。

2011年我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7起,死亡10人,受伤65人,经济损失245.96万元。其中交通事故47起,死亡8人,受伤64人,经济损失9.06万元;火灾事故68起,无死亡,受伤1人,经济损失103.9万元;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无受伤,经济损失1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