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东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2-08-04 池州市东至县统计局

2010年,全县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崛起、奋力争先”为工作主线,以“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商贸活县”为发展战略,制定了“1333”工程的发展思路,提出了“突出工业、建好县城、推进旅游、注重民生、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据测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9.3亿元,增长30.7%;第三产业增加值23.3亿元,增长10.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5.1:41.7:3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888元,比上年增加2502元。

二、农业

2010年,全县农业生产形势稳步。全年农、林、牧、渔业完成现价总产值31.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4%。其中农业产值15.7亿元,同上年持平;林业产值2.1亿元,增长6.0%;牧业产值5.2亿元,下降8.8%;渔业产值4.8亿元,增长14.0%;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4亿万元,增长12.2%。

全年肉类总产量3.1万吨,比上年增长2.1%,水产品产量4.51万吨,增长7.8%。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35.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0%。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2.8万吨,有效灌溉面积1.8万公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快速增长。2010年,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22.2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8.0亿元,比上年增长35.8%。

2010年全县四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13个;签订合同额8.2亿元,建筑企业总产值7.0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9.7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9.46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6.6亿元,比上年增长37.7%。其中,城镇投资48.6亿元,增长45.3%;农村投资13.0亿元,增长3.7%;房地产投资5.0亿元,增长108.1%。工业投资45.5亿元,增长53.9%。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业

市场购销两旺。2010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1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县本级零售额11.3亿元,增长17.4%;农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7.8亿元,增长21.1%。从行业看:批发业零售2.2亿元、增长45.6%;零售业零售14.9亿元、增长15.3%;住宿业零售0.2亿万元、增长19.9%;餐饮业为1.7亿元、增长22.9%。

外贸出口较快增长。全县全年外贸自营出口总额3173万美元,增长21.9%。

旅游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旅游总收入19..66万元,同比增长26.2%。接待境内外游客268.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0.2%。

六、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全县实现财政收入60225万元,同比增长33.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321万元,增长35.0%,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3904万元,增长30.0%。2010年财政支出141553万元,增长26.1%。

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2.8亿元,同比增长21.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52.8亿元,同比增长17.7%。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37.9亿元,同比增长34.5%。

七、教育、文化和卫生

年末全县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生5571人,普通中学39所,在校生36891人,小学138所,在校生37687人。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为99.4%,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0%。

年末全县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7.7%。年末公共图书馆藏书9.6万册。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6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21个。医院、卫生院床位1325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116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00人,注册护士570人。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9.79‰,比上年下降0.41个千分点;死亡率为9.41‰,提高4.2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1.59‰。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45014人,比上年增加894人。

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30860元,比上年增长15.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38元,增长18.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03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1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

注:

①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②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统一要求,根据东至县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公布数据我们对2003年以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进行了修正,现公布的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为修正后数字;

③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在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