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浠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截至年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3.18亿元,比年初增加23.54亿元,增长19.6%;其中城乡储蓄存款余额106.12亿元,比年初增加16.43亿元,增长19.3%;金融机构43.94亿元,比年初增加6.11亿元,增长16.1%。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学校185所,其中普通中学42所,小学141所,职业中学1所,幼儿园100所。全县在校学生数15.58万人,其中普通中学7.46万人,小学7.55万人,职业中学0.57万人,幼儿园及学前班2.09万人。全县共有专任教师6888人,其中普通中学3441人,职业中学276人,小学2459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4.8%,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9.92%。 科技力量继续稳步增强。2011年,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4206人,同比增长7.2%,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9100人,同比增长5.9%,农业技术人员269,同比增长4.3%。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20.1亿元,同比增长20.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6.79亿元,占当年工业增加值的20.34%。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1年,全县顺利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资料编制和基础资料的录入工作。全县文化文物行政事业单位22家,社区及村级文化活动室681个。全年杂技团、楚剧团共演出658场,新增图书藏量4000册。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38个,其中医院4个,卫生院26个,妇幼保健院(站)1个,疾病预防控治中心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2140张,其中医院772张,卫生院1368张。卫生技术人员295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07人,注册护士1075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86人,其中每千人拥有医生1.07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808596人。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成功举行了迎接市三运会火炬传递活动,参加人员达5000余人。全县建立了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主的业余训练制度,学校常年组织学员坚持业余训练活动,摔跤、跆拳道等项目已经成为我县优势项目,在省市级的比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7月25—28日组队代表黄冈市参加了在仙桃市举行的湖北省“中融达医药杯”青少年摔跤比赛,获得女子自由式摔跤个人两枚银牌和女子自由式摔跤获团体第三名。在市三运会上,我县青少年共获得金牌16块,银牌14块,铜牌19块。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349200户,总人口1030024人。总人口中,按性别分:男性人口539970人,女性人口490054人,人口性别比为110.2:100;按户口性质分,农业人口871287人,非农业人口158737人;从人口变动情况分析看,出生人口11747人,死亡人口461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89%,迁入人口26415人,迁出人口32169人;从人口年龄构成分析看,18周岁以下人口167978人,18至35周岁人口298542人,35至60周岁人口408509人,60周岁以上人口154995人。60岁以上人口中,城镇人口20105人,农村人口134890人,90岁以上人口2262人,其中百岁老人9人;从人口就业状况分析看,全县从业人口55.32万人,其中乡村从业人员44.23万人,城镇从业人员11.09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中,其中:一产业18.51万人,二产业18.25万人,三产业18.56万人;从乡村情况分析看,全县乡村户数22.27万户,乡村人口82.4万人,乡村劳动力46.23万人;从人员专业素质情况分析看,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206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9100人,农业技术人员269人。当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000人,年末离休、退休、退职人数 24175人,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数14211人。 全县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22元,同比增长19.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5421元,其中人均食品支出2230元,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386元。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31平方米。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580元,同比增长15.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达到9950元,其中人均食品支出4147元,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073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8.2平方米。 全县农村饮用安全卫生水人口68.48万人,其中当年新增饮用安全水人数2.75万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居民自来水饮用人口达到17.6万人。 年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6842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7690人,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3680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53646人,其中,城镇居民15533人,农村居民38113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42.2万人,其中农村36.5万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2.1%。社会福利收养单位数80个,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数3249张。 十一、资源、城市建设、环境与社会治安 年末常用耕地面积44.29千公顷。其中:水田33.48千公顷,旱地10.81千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36.8%。全县拥有水库66口,池塘3.56万口,其中塘堰2.8万口,渠道总长度385公里。 全县当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15698万元,同比增长96.2%,公共汽车运营车辆数102辆,城镇道路面积330万平方米,排水管道长度166公里。 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36648万元,生活污水处理率66.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2%,化学需氧量2.79千克/万元,二氧化硫排放量1.44千克/万元,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7%,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8.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7.3%。 全年刑事案件立案2291起,民事案件发案数2089起,比上年下降6.9%,交通事故发生数1559起,比上年下降45%,交通事故损失额63.24万元;火灾事故发生数66起,比上年下降4.3%,火灾损失金额42.39万元,比上年减少133.36万元;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损失额3.2万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均为现价,增长速度则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