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11-04 北京市顺义区统计局

建筑业: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3.2亿元,比上年增长27.7%。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3亿元,比上年增长41.5%。

六、固定资产投资与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6亿元(按项目建设地统计,下同),比上年增长11.1%;其中,基础设施投资45.7亿元,比上年增长2.2%。

分城乡看,城镇固定资产投资394.3亿元,比上年增长27.3%;农村固定资产投资41.7亿元,比上年下降49.6%。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倍;第二产业投资1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8%,其中工业投资1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18.7%;第三产业投资320.7亿元,比上年下降5.9%。

房地产开发: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0.7亿元,比上年增长23.8%。其中住宅投资148.6亿元,比上年增长36.4%;办公楼投资37.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倍;商业营业用房投资9亿元,比上年下降4.8%。

政策房建设:全区完成政策性住房投资79.9亿元,比上年增长3.3倍。年末政策性住房施工面积275.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倍;其中,新开工面积185.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倍。全年政策性住房竣工面积26.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6.1%。政策性住宅销售面积18.8万平方米。

七、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

国内贸易: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7.3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完成零售额159亿元,比上年增长21%;限额以下完成零售额58.3亿元,比上年增长7.6%。

全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0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各类市场成交额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3.2%。

对外经济:全年批准合同外资1.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2.7%。新批三资企业52家,比上年减少8家。全年投资总额3.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9.1%;注册资本2.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7.9%;实际利用外资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

旅游:全年旅游业营业收入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5.4%,接待总人数39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6%。从业人员14230人,比上年增长14.6%。

八、交通运输和邮电

交通运输: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300.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1.4亿元,主营业务利润249亿元。

邮电:全区年末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35.76万门,固定电话拥有量达到26.18万门,电话普及率29.85部/百人,宽带用户达到15.2万户。

九、金融

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9.4亿元,比上年下降6.2%。全区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7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5亿元,增长9.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余额48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7.4亿元,增长19%。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60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7亿元,增长3.9%。金融机构外币存款11556万美元,比上年末减少1475万美元,下降11.3%,其中居民储蓄4601万美元,比上年末增加427万美元,增长10.2%。

十、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和体育

教育:全区普通中学41个,招生9719人,在校生29434人,毕业生9359人;小学49个,招生6808人,在校生34037人,毕业生5079人;幼儿园63个,招生6277人,在校生14247人,毕业生350人。各类职业中学6个,招生576人,在校生2337人,毕业生1140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56人,在校生375人,毕业生71人。

科学技术:全区年末高新技术企业57个,专利申请量876件,专利授权量589件,技术合同交易额3.3亿元。科研机构2家,科研人员92人,比上年增长1.1%。

文化:年末全区共有文化馆、站26个,比上年增加1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57万册,比上年增加8万册。电影放映单位443个,其中农村放映单位439个。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个。年末业余文艺协会8个,业余文艺演出队400个。

卫生: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59个,其中医院及卫生院37个。卫生机构共有床位3252张,比上年末增加103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4954人,比上年末增加392人,其中中西医师2009人,比上年增加15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中西医师2.2人,拥有医院及卫生院床位数3.6张。

体育:全区共有体育场馆11个。

公报注释:

1.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及其中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和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均为北京市统计局反馈的初步核实数据。

2.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3.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分组数据按国家统计局方案进行了口径调整,增长速度按可比口径计算。

4.人均GDP为地区生产总值与平均常住人口之比,按年平均汇率换算成美元。平均常住人口为年初与年末常住人口的平均数。年平均汇率为全年每日汇率之和与全年天数之比。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6.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2011年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由50万元调整至500万元,增长速度按可比口径计算。

7.从2011年开始,北京市对旅游业统计方案进行调整,涉及的2010年数据按《新方案》进行重新调整。

8.从2011年开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由按法人经营地核算调整为按产业活动经营地核算。

9.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