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贵定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11-07 黔南州贵定县统计局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全部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

(4)自2008年开始,根据全国统一规定,全县人口数按常住半年及以上口径公布,按此口径,全县年末常住总人口为27.71万人。据县公安局统计,2008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28.61万人。

(5)按现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人均生产总值(GDP)按常住半年及以上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