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1-29 德州市平原县统计局

七、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全年财政收入完成11.17亿元,比上年增长26.9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2亿元,增长30.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8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34亿元。财政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年一般预算支出1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4亿元,教育支出3.1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1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26亿元,环境保护支出0.59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18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3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2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26亿元。

金融业全年运行态势良好。截止2011年末,全县人民币各项存款87.3亿元,比年初增加12.3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0.7亿元,比年初减少0.31亿元。各项存款中,单位存款18.01亿元,比年初增加4.72亿元;个人储蓄存款68.83亿元,比年初增加8.49亿元。信贷结构得到优化,中长期贷款增长较快。在贷款余额中:短期贷款34.85亿元,比年初减少2.17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5.14亿元,比年初增加1.55亿元,其中,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7.67亿元,比年初增加2.15亿元。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拥有中等职业、技工学校2所,在校生2009人。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7560人;初中6所,在校生15331人;小学80所,在校生34551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31人。

科技事业进一步发展。2011年,全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大幅度提高,增幅居各县市首位。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计,全年共申请专利138件,较上年同比增长155.5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其中,发明专利28件,较上年同比增长154.55%;授权专利82件,较上年同比增长148.4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30个百分点。

全县把专利工作为培育企业上市、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其中,安华瓷业公司申请专利18件,已有12件授权,被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在天津证交所挂牌上市;征宙机械公司的6件专利也为该公司的上市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泰鼎新材料公司申请专利11件,被认定为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高森包装容器公司申请专利16件,天雄电子公司申请专利6件,福洋生物公司申请7件,三家企业均被认定为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全县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754621万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1.21%。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广电事业日益繁荣。年末全县共拥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处,公共图书馆1处,档案馆1处。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75%和95%。

有卫生机构20所,其中,医院、卫生院1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各类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100张,卫生技术人员1372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590人,注册护士382人。有体育馆1座,全年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共获奖牌7枚。

十、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

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县城总投资7.2亿元,实施了4大类23项重点工程,平安大街东延段、东三环等城市道路竣工通车,拆迁城中村8处,建设安置小区3处。幸福大道顺利通车,为加快融入德州奠定了坚实基础。小城镇建设以“突破恩城”战略为示范,总投资5亿元,实施重点工程27项。两区同建扎实推进,全县91个并建点全部启动,规划建设各类高标准产业园区185处。全市推进两区同建构建生态文明乡村现场会等多个现场会先后在平原召开。年末城镇化率37.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7060万元,增长83.7%。城市人均道路面积20.55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9.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自来水普及率98%,燃气普及率97.1%,集中供热普及率61%。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7万平方米。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30767.45万元,增长74.9%。

环境质量日益提高。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1%,无害化垃圾处理率达到90%。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8%,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在“较好”以上。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465605人,其中:男性233852人,女性231753人,非农业人口130137人,出生人口5907人,死亡人口2739人,净迁入人口205人。出生率为12.7‰,死亡率为5.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83‰。有少数民族24个,6500人。

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不断健全。2011年末,全县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0108人、43328人、17071人、33000人和18014人,比上年底增加4148人、2011人、3000人、2770人和2210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75亿元,增加2.18亿元;支出2.62亿元,增加1.29亿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22.3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8.03万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0410人。其中,城镇低保4470人,农村低保15940人。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2个,收养757人。社会福利企业1个,安置残疾人员18人。新农合参合率达100%,累计报销医药费7000万元,受益人数87万人次。

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2011年,人均住房面积32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000套,占全市的27.8%,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了租售并举的共有产权保障模式。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3515元,比上年增长18.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868元,比上年增长1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337元,增长15.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52元,比上年增长18.8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85元,增长16.9%;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6.5%。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

3.资质内建筑企业是指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建筑企业。

4.人口数字为公安部门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