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海林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3-01-30 牡丹江市海林市统计局

八、财政、税收和金融保险业

财政税收形势有所好转,均实现两位数增长。2006年,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41067万元,同比增长12.8%。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2170万元,比上年增长26.1%。财政支出46223万元,比上年增长41.5%。全额工商税收完成37227万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国税29536万元,比上年增长6.6%,地税完成7691万元,比上年增长31.9%。

金融业稳定发展。2006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达422014万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369867万元,比上年增长4.1%。各项货款余额达137230万元,比上年增长7.9%。银行现金收入完成1607931万元,比上年增长13.3%,银行现金支出1651710万元,比上年增长15.9%。

保险业发展迅速。2006年,全市保费收入11809.9万元,比上年增长44.1%,其中:寿险收入10996.9万元,财产险收入813万元。全市支付各类赔款62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97.7万元,其中:人险赔款余额284.3万元,财险赔款金额338万元。

九、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科学事业不断发展。2006年我市获联合国人居署中国第二轮可持续发展城市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之一。执行联合国人居署可持续发展城市项目1项,完成国家十五期间重大科技示范项目1项。执行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项目1项,省科技攻关项目3项。获得牡丹江科技进步3等奖。

教育事业改革稳步发展。截止到2006年,我市拥有各类全日制学校108所,其中普通中学27所,职业高中3所,聋哑学校1所,小学77所。全市拥有专任教师3744人,其中:普通中学1513人,职业高中73人,小学1914人,聋哑学校18人,幼儿教师169人,成人中专57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42563人,比上年减少2089人,其中:普通高中8788人,下降0.13%;普通初中13100人,下降6.82%;职业中学808人,增长16.26%;小学生19769人,下降5.90%;聋哑学校98人,增长1.08%。全市共有幼儿园49所,幼儿班156个,在园幼儿3005人,教职工191人。本学年初中入学率为98.94%,小学入学率为100%。初中升学率为81.7%,高中升学率为89%。

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全市拥有专业文工团1个,拥有图书馆1座,藏书4.6万册,新华书店1家,大小书报亭(店)26余家。拥有文化馆1处,乡镇文化站9处,村级文化室60处。

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全市无线电台可同时播放2套节目,有线电视可同时播放50套节目,有线电视入户36000户,入户率为85%。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市拥有卫生机构23个,地方18个,其中市直二级医疗机构3个,市直卫生机构7个,专科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9个,民营个体1个,农村卫生所(室)123个,驻市企业3个。卫生防疫机构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947张,其中:地方530张,驻市企业417张,卫生技术人员654人,其中:执业医师276人、执业助理医师87人,注册护士182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2006年,全市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21万人次,向上级输送运动员7名,全市青少年体育达标率为97.6%,全年共获得各类奖牌60块,其中:金牌28块、银牌17块、铜牌15块。

十、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

我市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保护事业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和人民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2006年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全年完成小污染源治理项目20个,拨掉大烟囱7根。工业废水处理率98.4%,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9%,城区大气悬浮微粒平均值为0.058微克/立方米。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我市人口比上年略有下降。截止到年未,全市总人口达435307人,比上年减少2465人,下降0.56%。其中:农业人口178815人,比上年增长2293人,非农业人口256492人,比上年减少14578人。出生人口3228人,比上年增加285人,死亡人口1953人,比上年增加56人,全市城乡居民总户数154160户,比上年增加1768户。全市人口出生率7.4‰,死亡率4.5‰,人口自然增长率2.9‰。

从业人员总量增加,职工平均工资增加。2006年,全市从业人员40947人,比上年增长4.7%。年末在岗职工39345人,比上年增加1394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502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84元,比上年增长10.5%;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37元,比上年增长14.1%;其它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262元,比上年增长18.2%。

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31元,比上年增长10.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782元,比上年增长17.9%。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4728元,比上年增长15.7%。城乡居民人均储蓄额8497元,比上年下降4.5%。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到2006年末,全市拥有敬老院9个,床位346张,集中供养老人195人。全市优抚伤残及军烈属抚恤达1623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7739户,17025人次,发放资金1315万元,农村临时救济5337人次。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9800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费2354万元,支出养老保险金5229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27人,征缴失业保险金126万元。实现再就业人员14466人,组织培训下岗失业职工2911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据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三次产业结构按新的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了调整。

3、本公报统计口径,除地区生产总值外,均不含海林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