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2-28 威海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共有环境监测站4个,环境监测人员85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面积1406平方公里。

全年完成污染减排项目65个,投资额4.4亿元。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3天,良好率达到96.4%,其中173天为“优”。

全年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20起,下降2.1%;死亡180人,下降5.8%;受伤115人,下降11.5%;直接经济损失1099.36万元,增长23.0%。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53.5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69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30.25万人,占总人口的51.37%;农业人口123.32万人,占总人口的48.63%;户籍人口性别比为99.85(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全年户籍人口出生率为7.26‰,人口死亡率8.62‰,人口自然增长率-1.36‰。

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30元,增长13.2%;农民人均纯收入13962元,增长13.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549元,增长9.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47元,增长10.6%。城市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2.3%,农村居民为34.9%。

年末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2.31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2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39.63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84平方米。

十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

2012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全市有71.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17.6万名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有131.4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5万人,参保率达到99%。有1.9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有6901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7948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2%、3.1%、1.5%、2.1%和1.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7.3万人,适龄人口参保率98.6%,有40.7万城乡居民每月领取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5.2亿元。

年末全市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84家,拥有床位14328张,收养人员10002人。全市共投入资金7824.8万元,将37066名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投入资金3741.4万元,保障全市五保老人9672人,敬老院63所。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650元提高到24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5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35元提高到270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威海统计年鉴—2013》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有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一般财政收入改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二者口径相同。

4.市场主体: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口径,市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资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具体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5.本文“增长”未经特殊说明,均为同比口径。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