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年末全省共有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70个,其中国家基准气候站4个、国家基本气象站24个、国家一般气象站42个;高空气象探测站4个,其中移动高空探测站1个;天气雷达观测站6个,其中移动天气雷达站1个。共有地震前兆台站44个,前兆测项371个;测震台站157个,强震动观测台站39个;GPS观测基准站41个,基本站19个。共有1211个海洋环境监测站位、14个重点监测区域、17个生物质量站位、5个海漂垃圾监测区域。 全年基础测绘共完成1∶1万数字线划图(DLG)更新1387幅。至年底,我省1∶1万基础测绘行政区陆域图幅总数累计4689幅,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累计各达4689幅、4689幅;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DLG累计达4689幅。当年向社会提供大地控制成果2411点,3D数字地图26242幅(数据量为211GB);公开出版地图76种。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0个,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86个,文化馆95个,博物馆96个。文化系统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演出1.18万场,观众980.28万人次;各级公共图书馆组织各类讲座2050次,书刊文献外借1415.6万册,总流通人数1370.07万人次;各级文化馆组织举办展览732个,组织文艺活动、培训班和公益性讲座5292次,共有683万人次参加;博物馆共举办315个基本陈列和454个展览,共有1747.79万人次参观。 年末共有影院143个,影院放映58.77万场次。广播电台10座,电视台10座,广播电视台61座,教育电视台1个。有线电视用户657.13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382.32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覆盖率为98.04%;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为98.58%。 全年出版图书3697种,总印数0.89亿册;报纸44种(不含校报),总印数11.33亿份;期刊177种,总印数0.36亿册;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0.45亿盒(张)。年末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档案馆113个,已开放各类档案267.50万卷(件)。 年末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588个,其中医院519个,卫生院880个。年末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7.1万人,其中医生6.4万人,注册护士6.9万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床位13.8万张,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8万人。 全年运动员在世界三大赛中共获得13金5银3铜,在亚洲三大赛中获得13金6银7铜,在全国最高级别比赛中获得2金2银3铜。新建3462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20个乡镇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和2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人均场地面积新增0.05平方米。全年销售体育彩票52.18亿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74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7.6万人,出生率12.74‰;死亡人口21.4万人,死亡率5.73‰;自然增长率7.01‰。 表15 2012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3748 其中:城镇 2234 59.6 农村 1514 40.4 其中:男性 1927 51.42 女性 1821 48.58 其中:0-14岁 590 15.75 15-64岁 2849 76.02 65岁及以上 309 8.23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967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比上年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6.0%,城镇为39.4%。 ![]() ![]()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56.46万人,比上年增加61.4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30.98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25.48万人。全省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为103.34万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62.9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66.3万人,参保的城镇居民596.62万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59.12万人,增加28.22万人。 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1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全省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6.89万人,减少1.2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3.68万人,增加0.73万人;“五保”供养对象9.14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9.37万张。全省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014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1679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7.19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0.91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1185.4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0%。其中,全社会用电量增长4.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7%。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331.22万亩,占任务的110.4%,其中,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182.35万亩,比上年减少42.8%。其中,人工荒山造林148.29万亩(含非规划林地造林53.70万亩);人工迹地更新面积34.06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63.1%。商品材产量574.16万立方米,增长2.0%。全省城市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2556.25公顷,绿地率37.4%;新增公园绿地面积621.5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8平方米。 全省共有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100个,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县(市、区)27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807个,省级生态村1963个。有风景名胜区51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处、省级33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9%。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面积22.64万公顷。 3558公里评价河长中,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为2925公里,占评价河长的82.2%。“五江一溪”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的占81.4%。12条主要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的占95.2%。9个设区城市的3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监测的2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23个城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有1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水平的有10个,属于“较好”水平的有12个。 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8%,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85.8%;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2%,市县污水处理率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