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3-02-21 辽宁省统计局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馆、艺术馆122个,公共图书馆128个,博物馆61个,档案馆150个。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7%。年末有线电视用户906.8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521万户。全年出版报纸70种,出版量15.5亿份;杂志315种,出版量1亿册;图书10369种,出版量1.5亿册。

年末有各类卫生机构14607个。其中,医院857个,卫生院102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29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08所。年末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1.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3.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8万人。全年在国内外各项比赛中,我省运动员9人7项8次获得世界冠军,6人5项6次获得亚洲冠军,133人89项111次获得全国冠军。在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上,我省运动员获得5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23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384元,比上年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

全年新增实名制就业10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08.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87万人,增长5.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4.9万人,增长7.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60.7万人,增长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1954万人。105.3万城镇居民和90.7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年末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1699个,其中城乡养老服务机构1656个。提供收养服务床位17.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1.6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9.8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4.2亿元。

十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上年的80.5%提高到85%,用水普及率由98.4%提高到98.9%,燃气普及率由95.5%提高到95.7%。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由11.3平方米增加到12.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6平方米增加到11.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9.8%提高到40.4%。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均值分别为0.074毫克/立方米、0.039毫克/立方米和0.030毫克/立方米,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85.6%。

全年鸭绿江干流、支流保持II类水质。辽河流域的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小凌河6条干流36个断面,从8月份开始持续达到或好于IV类水质标准;54条主要支流河,从10月份开始持续达到或好于V类水质标准。监测的4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总达标率为97.5%。其中,地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不计总氮),地下水源地达标率为91.9%。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为93%。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569人,比上年下降4.1%;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04,下降13.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08,增长22.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11,下降15.1%。

十五、人口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38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81.5万人,乡村人口1507.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7万人,出生率6.15‰;死亡人口28.7万人,死亡率6.54‰;人口自然增长率-0.39‰。全省0~14岁人口473.8万人,占10.8%,15~59岁人口3154.8万人,占71.9%,60岁及以上人口760.4万人,占17.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4.农业机械总动力: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的额定功率之和。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

5.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通过宣传、培训、试验、示范等手段,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所覆盖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6.良种覆盖率:指某种作物的优良品种生产面积与该作物全部品种生产面积之间的比率。7.出口交货值: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8.产品销售率:指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是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

9.高速铁路:指最高营运速度达到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

10.民用汽车拥有量:指报告期末,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已注册登记领有民用车辆牌照的全部汽车数量。汽车拥有量统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汽车结构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其他汽车;根据汽车所有者不同分为个人(私人)汽车、单位汽车;根据汽车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汽车、非营运汽车;根据汽车大小规格不同,载客汽车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

11.旅客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有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12.货物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实际完成的货物运量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13.3G:指第三代蜂窝移动通信系统(3rd-generation,简称3G),3G移动电话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计费系统拥有使用信息、占用3G网络资源的在网用户。

14.农产品生产价格: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1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

1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1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所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指报告期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即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