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县6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7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5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74个,省级生态县49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7个、省级生态乡镇979个。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49所、国家级绿色社区27个,以及一批省级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等。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3366起,死亡5710人,受伤19845人,直接经济损失37785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4.3%、5.3%、7.3%和6.8%。其中,较大事故36起,死亡128人,分别减少29起、143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3人,分别减少1起、9人。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19270起,死亡4962人,受伤19728人,直接经济损失8054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4.5%、5.2%、7.3%和5.3%;火灾事故共发生3437起,死亡69人,受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6604万元,分别下降2.4%、持平、下降11.1%和16.6%。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省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中,其他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 (4)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 (5)人均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6)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分别为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湖州市、义乌市、富阳市、临安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