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文化系统拥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0个,艺术表演场所6个,公共图书馆13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3个,博物馆8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5个。年末,拥有县级以上广播电台10座,对国内广播节目12套,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100%;县级以上电视台13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2座,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100%。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156所,其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99所。卫生技术人员4.5万人,病床床位4.4万张;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机构15个,妇幼保健机构14个。全市累计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已经建成。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实现了重点传染病不发生暴发流行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儿童免疫接种率继续维持高水平,实现消除麻疹工作目标。 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烟台海阳举行,这是亚洲体育史上首次在县域城市举办洲际赛事,也是烟台和山东省首次承办洲级综合赛事。在伦敦奥运会上,全市共有15名运动员入选中国代表团,参加了9个大项的比赛,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打破1项世界纪录,参赛人数、获得的奖牌数列全省各地市首位,荣获省政府授予的“振兴山东体育突出贡献奖”。全市累计投入体育工程建设资金达到两亿多元,其中市县两级体彩公益金投入达2300多万元。新建成2处大型全民健身示范工程,2处县级全民健身广场公园,2处健身步道,16处乡镇街道健身中心和20处社区健身苑,新增1000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年末,全民健身设施已覆盖90%以上的社区和行政村。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市累计实现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村(居)4695个,覆盖率达到73%,市区垃圾清运、处理及时率保持98%以上。 完成市中心区11条主次干道大修改造和17个社区点位整治工程;组织实施市中心区5处人行过街天桥建设、黄务立交桥整治改造。督导抓好全市新建、改建5处污水处理和4处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成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湿解二期、南郊污水处理厂、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示范项目等工程。加强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排水设施完好率达到93.8%,责任内井盖丢损、污水外溢及时处结率100%。 公用事业保障能力提高。市区集中供热新增换热站17座,新建供热管网102公里,实现新并网供热面积198.5万平米。城市供水供气管理进一步加强。共向市区供水5996万立方,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9.9%。采用无付款条件下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启动建设了莱山10万方新水厂,组织实施了珠玑加压站还建、除铁锰配套项目等18项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全市新增天然气用户9.98万户,其中市区4.41万户。全年全社会用电量353.81亿千瓦时,增长7.4%。第一产业用电9.38亿千瓦时,增长19.0%;第二产业用电283.98亿千瓦时,增长6.3%,其中工业用电280.36亿千瓦时,增长6.3%;第三产业用电28.76亿千瓦时,增长19.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1.69亿千瓦时,增长4.7%。 年末公交营运车辆达到2688辆,营运线路192条,线路总长达4237公里。全年公交运客总量41141.6万人次。年末营运出租汽车5349辆,其中市区2169辆。市中心区设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点108个,投入公共自行车1450辆。 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31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市区二氧化氮均值为0.039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67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将PM2.5纳入常规监测体系,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6.81(PH<5.6的降水为酸雨),酸雨频率为0。八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除总氮外,其余均达到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Ⅲ类标准;地下水水源地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指标为中营养,达到评价要求。全市主要河流均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以一类、二类海水为主,100%的测点达到近岸海域功能区要求。 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8.4分贝,符合国家标准(70分贝)。芝罘区交通噪声年均值为70.3分贝。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3.8分贝,夜间为45.4分贝,基本保持稳定。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公安户籍总人口为650.2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647人,下降0.22%,其中市区人口180.27万人,增长0.35%。全市全年出生人口5.3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17‰,提高1.3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9.89‰,提高2.9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2‰。 据抽样调查,全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45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11.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315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8.4%。城市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恩格尔系数)的比重为34.1%。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0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7平方米。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298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03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0.2%。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恩格尔系数)的比重为39.29%。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4.59平方米,增加0.87平方米。 年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81.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25.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21.5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7.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0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24.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93.8万人。年内全市征缴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费200亿元,按时足额为195万保障对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172.2亿元。连续第八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待遇达1997元。有101万城乡老年居民领取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年人均领取标准由660元提高到720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失业金标准由每月600元、550元分别提高到730元、680元。 烟台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20274套(户),完成新开工任务的126.5%。其中,廉租住房实际新开工3206套,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新开工4784套,经济适用住房实际新开工2617套,城市棚户区实际新开工9667套。烟台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20062套(户),完成全年竣工任务的334.4%。其中,集中新建、配建、改扩翻建竣工13529套,实际购买367套,长期租赁207套,货币补贴2883户,其他3076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