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592个,实有床位数8510个,卫生技术人员9972个。其中:医院(含门诊)37个,卫生院1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94个,村卫生室76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8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卫生监督所8个,中心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其他卫生机构(急救中心)1个。全市新农合地域覆盖率达到了100%,参合农牧民95.2万人,参合率99.0%。截至12月底,共为214.7万人次门诊患者报销医药费用4228万元,为9.7万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2.3亿元,为7389名住院正常分娩产妇补助794.3万元,为1994名慢性病患者门诊补助175.5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2%。 年内参加自治区青少年拳击冠军赛获得3金1银4铜的优异成绩,参加全区青少年国际式摔跤冠军赛共获得1金4银9铜的优异成绩,其中古典摔跤队获得1金5铜,女子自由跤获得4银1铜,其余15名运动员均进入了前八名。参加全区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我市运动员战绩骄人,共获得8金5银2铜。 十、环境保护 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有职工人数400人。环境监测站7个,监测人员123人。全年下达限期治理企业27个,累计完成限期治理企业27个。关停并转迁企业6个。全市共设立各级自然保护区6处。其中,国家级的2处,分别为内蒙古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25.5万公顷;自治区级的4个,分别为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阿尔其山叉子圆柏自然保护区、乌拉山自然保护区和乌拉特后旗巴音满都呼恐龙化石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3.1万公顷。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达到16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50.2%;乡村人口83.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49.8%。全年出生人口1.4万人,人口出生率8.3‰;死亡人口1.0万人,人口死亡率5.8‰。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455元,比上年增加2087元,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3102元,比上年增长7.3%,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1.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10717元,比上年增加1234元,增长13.0%。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为8662元,比上年增长13.1%,恩格尔系数为37.3%。城乡居民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多数呈不同程度增长。 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26.9万人、62.7万人、12.4万人、14万人和10.6万人,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征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分别为13.7亿元、5.2亿元、0.4亿元、0.1亿元和0.6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209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了1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7.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16.6万人),完成年度覆盖任务的100%。 全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居委会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所,新增敬老院床位900多张,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4%。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达到4918元和2815元,比上年提高900元和500元。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分别达到1392元和1160元,比上年提高192元和160元。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达到371元,比上年提高50元;农牧区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725元,比上年提高502元,超额完成自治区提出的目标任务。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分别达到937元和580元,比上年提高129元和80元。2012年,全市共为5.1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88亿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12.6元,比全区月人均补助水平高17.6元;共为7.2万名农牧区低保对象发放农牧区低保金1.3亿元,农牧区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56元,比全区月人均补助水平高9元。为4988名五保对象发放供养资金1219.1万元,为451名孤儿发放供养资金622.2万元,为766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供养资金585.7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全市共发行福利彩票1.8亿元,比去年增长了21.4%,为国家筹集公益金6400多万元,为我市筹集公益金1500多万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人口数据取自2012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