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镇宁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3-29 安顺市镇宁县统计局

根据安顺市统计局反馈的全县核算人口数28.2万人(统计制度规定,凡涉及经济指标人均值的计算均采用核算人口的平均数计算)。

按公安部门人口年报统计,年末全县总户数108638户,总人口387444人,其中,男性人口202641人,女性人口184803人。总人口中,18岁以下人口99323人,占25.6%;18至35岁人口119165人,占30.7%;35至60岁人口121341人,占31.31%;60岁以上人口47615人,占12.28%。当年出生2820人,死亡1453人;迁入3155人,迁出3650人。总人口中,未落常住户口1104人,非农业人口35358人,占总人口比重9.13%。

扶贫开发工作稳步推进。年内争取到省帮扶、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共2458.68万元,其中青岛资金135万元,分别投入马厂乡、六马乡、募役乡和大山乡等产业化种植业、养殖业和旅游产业化项目扶贫。这些项目的实施,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必将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后续推动力,圆满完成市级下发的全年减贫任务,共减少贫困人口1.48万人,占任务数100%。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66元,比上年增加668元,增长16.7%。人均现金收入4934.04元,增长9.04%。人均总收入5969.52元,比上年增加811.52元,增长15.73%;人均总支出5216.18元,增加18.18元,增长0.35%。其中,生活消费支出3287.42元,食品支出1510.61元,衣着支出165.2元,住房支出679.87元,医疗保健支出96.93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5.95%,比上年上升2.25个百分点。

全力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局势。年内按专业需要选派10名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开展见习工作,与7名村官届满符合续聘条件的1名一村一名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公开招聘录用16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年新增就业人员10077人,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746人,就业困难人员5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3%以内。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15322人。

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12433人,其中企业4147人,离退休人员1462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687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4742人,其中城镇单位职工11714人,城镇居民13028人;工伤保险统筹326个单位,参保职工10095人;企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9363人。全年为10户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1.4万元。

年末全县单位从业人员13913人,比上年增长8.97%;劳动报酬53852万元,增长32.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562元,增长22.8%。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03%,比上年下降0.25个百分点。年内报销参合农民总数188488人次,审核总医疗费用10150.03万元,补偿支付金额6262.41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国土面积约合1717.3平方公里。年末拥有各种用途的土地分别是:可作耕地面积51973公顷;园地面积1100.4公顷;林地面积70078.2公顷;草地面积25735.5公顷;城镇村工矿用地3119.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18.4公顷;水域、水利设施用地3627.7公顷;其他用地14972.7公顷。完成沙漠化治理16.5平方公里,营造林面积2.3万亩,年内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700亩。各类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用补偿措施,确保耕地总量相对稳定。

县域全年平均气温为14.8℃,全年平均日照84.9小时,平均相对湿度80%。

县境内大小河流纵横交错,水力资源富集,可利用落差较高,水力理论蕴藏量30万千瓦,可建电站60座。

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贯彻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严控制新污染。2012年共计审批建设项目93个,其中报告表项目42个,登记表项目51个。未出现越权审批和随意降低环评档次,新开工建设环评执行率达100%。换发、核发排污许可证38份,开展了射线装置安全检查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对存在射线装置的5个单位办理完成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县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县城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74.04万吨,正常运行天数361天,日均处理水量4820吨,累计削减COD268吨,氨氮31.4吨。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24起,死亡16人,受伤18人。死亡人数占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全年控制考核指标18人的88.9%。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11人,受伤18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2人;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发生火灾44次,出动消防车60辆次,抢救损失财物折价593.1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年报快报数;

2、财政、金融、保险、教育、文体广电、户籍人口、交通、邮政电信等为部门年报统计数;

3、公报中“#”表示其中数,“—”表示无此数据或不可比;

4、因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数据尾数存在分项与总项不符情况,不作机械调整;

5、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各业增加值绝对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