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档案管理规范有序。现有档案馆6个。全年接收档案1438卷、1.5万件文书档案、136张照片档案及12张光盘档案;全年开放全宗743个,案卷24.6万卷。 卫生事业全面推进。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全市卫生机构共3362个,其中医院40个,卫生院17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个,村卫生室2769个。卫生技术人员1040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423人,注册护士3302人。医疗机构床位数11033张,医疗机构总诊疗1254.9万人次,入院人数46.6万人。免费婚检43644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二十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全市355.6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97.3%;共筹集基金10.4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6%,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10万元。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节能降耗完成较好。经省统计局初步核算,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300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15.62%;单位GDP能耗为1.588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7.19%。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降耗任务。 环境整治成效较好。全年对涉及煤矿、造纸、畜禽养殖的9户企业实施了污染源限期治理,均实现达标排放;全市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6户。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批准74个项目环评手续,组织完成了40个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率达100%。建成广安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实现中、省、市三级联网,联网监控企业26户;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为14户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环境监测扎实开展。全市城区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5个,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全年广安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天数366天,364天达到和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99.4%,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对3个点位开展降水监测,酸雨频率41.0%。在主要流域嘉陵江、渠江、大洪湖、御临河广安境内设置了进出境断面、控制断面共9个,对水质开展月报监测,在主要流域建设有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4小时对嘉陵江、渠江、大洪湖、御临河水质进行预警监测监控,全年主要流域嘉陵江、渠江广安段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各区市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8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98%。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广安城区设置11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11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达标率100%。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16户国控、11户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广安市垃圾处理中心按季进行监督性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排放达标率为96.4%,全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100%。 安全形势整体稳定。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等均在省定目标内,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8起、死亡65人、受伤124人、直接经济损失952.4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67.2%、16.7%、54.2%、49.8%。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15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4人,下降1.4%;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2.2人,下降0.5%;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3.0人,下降9.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2.0人,下降4.8%。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公安户籍人口统计显示,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46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0.7万人,非农业人口87.8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21.6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5.86万人,乡村人口215.78万人,城镇化率32.91%,比上年提高1.98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3元,人均增加2769元,同比增长16.1%。其中,工薪收入13755元,增长14.0%;经营净收入2512元,同比增长19.2%;财产性收入217元,同比增长14.0%;转移性收入4349元,同比增长16.4%。人均消费性支出12144元,同比增长14.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5449元,同比增长8.7%;衣着消费支出1552元,同比增长17.8%;居住消费支出1026元,同比增长15.8%;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893元,同比增长21.9%;医疗保健消费支出826元,同比增长2倍;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997元,同比增长17.4%;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1139元,同比增长26.0%;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262元,同比增长10.1%。 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474元,人均增加961元,同比增长14.8%。其中,工资性收入3542元,同比增长18.5%;家庭经营收入3334元,同比增长9.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17元,同比增长12.4%。其中,人均食品支出2429元,同比增长8.1%;人均衣着支出240元,同比增长20.8%;人均居住支出541元,同比下降5.4%;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314元,同比增长30.5%;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274元,同比增长24.9%;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45元,同比增长40.1%;人均文化娱乐教育服务费支出222元,同比增长44.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元,同比下降2.2%。 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75万人,参保缴费人数47.7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平均增幅分别达15.6%、27.0%;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医疗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78.0%、71.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17万元和11万元。 就业形势较好。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49.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 社会福利事业有效推进。城乡低保覆盖为29.5万人,五保供养2.2万人,城镇新资助贫困学生10.8万名。完成市精神病院扩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连片推进101个贫困村扶贫开发,10.6万名贫困人口脱贫。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996套20.5万平方米,实施棚户区改造4323套34.1万平方米,改造农村D级危房12632户、竣工10444户,避险搬迁地质灾害农户342户;渠江流域2798户因灾倒房户全部妥善安置。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广安统计年鉴-2013》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同比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