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3-27 湘潭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1127.72亿元,比年初增加199.56亿元。其中,个人存款余额709.65亿元,增加118.77亿元。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827.34亿元,比年初增加169.8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434.49亿元;中长期贷款361.81亿元。

全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28.4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寿险保费收入20.1亿元,增长1.0%;财产险保费收入8.3亿元,增长12.0%。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7.9亿元,增长20.4%。其中,寿险赔款(给付)3.8亿元,增长11.6%;财产险赔付4.1亿元,增长30.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普通高校8所,在校研究生7490人,在校本专科生11.8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6所,在校学生4.16万人;普通中学181所,在校学生12.96万人;普通小学451所,在校学生14.7万人。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为100%。全市中职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3.1万人次,共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300万元。湘潭县一中成为全省具有校长直接同时向清华北大推荐学生的学校之一。湘潭电大进入全国基层电大30强。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30.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机关团体和个人共获5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全年申请专利3308件,增长38.6%;授权专利2144件,增长40.6%。签订技术合同284项,完成交易额4.13亿元。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纪念馆5个,艺术表演团体3个。共有乡镇文化站59个,街道、场文化站25个,农家书屋1628家,村级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网点1271个。全市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处10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湘潭市城区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解决了5122户农户的收视问题。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248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04个。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已增加到12085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为2112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4882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6155人,注册护士5748人。

全年全市参加省常规赛18个项目比赛,获得金牌47枚,全市发展各类社会体育组织70个,晨晚练健身辅导站点120个。年末已有体育场地94个,其中,体育馆43个,运动场36个,游泳池15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49平方米。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78.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0.45万人,乡村人口127.65万人;男性人口为141.72万人,占50.96%;女性人口为136.38万人,占49.04%。在常住人口中,0-14岁40.15万人,15-64岁206.32万人,65岁及以上31.6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76万人,出生率为12.66‰;死亡人口2.15万人,死亡率7.25‰;自然增长人口1.61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41‰。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49元,较上年增长14.2%;人均消费支出14886元,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16元,增长19.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28元,增长9.4%。城市、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4.1%、39.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25.4平方米和49.56平方米。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3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31.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5.95万人,增加1.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93.30万人,参合率达97.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范围内补偿率为77.2%。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2.20万人,增长3.7%。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39.62万人,增长2.2%。

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到27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13元。全市城乡居民共15.22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发放纯低保金2.83亿元,春节补贴3691万元。年末各类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20张,收养各类人员230人。全年改扩建乡镇敬老院5所,基本建成廉租住房3083套,支持农村危房改造5800户。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共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6个、土地开发项目26个,累计新增耕地4788.16亩。年末耕地保有量229.4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1.54万亩。全市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22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17万公顷。

初步核算,全市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81.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2.8%。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23.8%。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比上年增加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4.0%,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湘江湘潭段、涟水和涓水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水质标准的要求。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96.2%,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5.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6.72%、8.75平方米。

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504起;死亡人数126人,下降8.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10人,下降16.5%;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2.45人,下降14.3%;道路交通事故428起,上升18.9%。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