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3-15 石家庄市统计局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6个,艺术表演场所21个,文化馆26个,公共图书馆25个。有线电视用户117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03万户。广播综合覆盖率99.55%,电视综合覆盖率99.45%。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6528个。其中,医院17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2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6个,村卫生室4119个。卫生机构实有床位52272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34396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4097人,其中执业医师20501人,注册护士18537人。

全年我市选手在省级以上比赛中共获金牌243枚,银牌179枚,铜牌137枚。

十、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

年末城市公共汽车营运线路达209条,比上年增加25条;营运车辆3877辆,比上年增加388辆;年客运量6397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25%。

全年市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气为322天,比上年增加2天。全市有环境监测站19个,城市水环境功能水质达标率为100%。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3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62万人。出生人口13.02万人,出生率为12.54‰;死亡人口6.61万人,死亡率为6.36‰;自然增长率为6.18‰,比上年下降0.49个千分点。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38元,比上年增长12.2%;农民人均纯收入8993元,增长15.0%。

市区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9辆,彩电114台,洗衣机97台,空调132台,电冰箱99台,计算机74台,移动电话177部;农村居民百户拥有彩电124台,洗衣机92台,空调60台,电冰箱79台,家用计算机41台,移动电话204部,电动自行车81辆。

城市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为29.9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40.3平方米。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4.5万人,比上年增加12.2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人数132.4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42.1万人,比上年增加3.7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80.3万人。

年末全市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69.2万人,比上年增加21.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134.6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134.6万人。17个县(市)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602.36万人,参合率达97.38%。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89.9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工伤保险人数为114.9万人,增加11.1万人;生育保险人数为130.2万人,增加9.9万人。

年末全市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有19.4万人。其中,城镇4.6万人,农村14.8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3、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工业行业大类由原来的39个调整为41个,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行业分类也按新的标准进行了调整。